『壹』 故意犯罪還有養老金嗎
摘要 法律依據是《關於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十一)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
『貳』 判過刑的人是否無資格領退休金
如果曾復經判刑,已經制釋放,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退休養老金,沒有資格領取退休養老金的,只適用於在押犯。
對於尚未退休的人員,從羈押之日起,停止繳納養老保險,出獄之後繼續繳費,入獄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實際繳費依然有效,和出獄之後的實際繳費合並計算繳費年限,滿15年之後,到年齡辦理退休。已經退休的按照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辦理。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淵整。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給予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叄』 退休公務員如果犯罪是不是退休金取消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回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答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肆』 犯罪出獄後還有退休金嗎
員工在信用社上班,社保累計繳費18年,目前被判刑。出獄之後,只要自己繳納社保的累計年限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2014年10月,我國職工社保制度正式並軌,機關事業單位開始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社保,我們稱之為自己繳納社保。
基於此,累計繳費18年的信用社職工,在出獄之後,能否領取養老金,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服刑前,已經領取養老金。
根據規定,服刑期間的員工,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同時不參與國家養老金年度調整。
比如,職工退休養老金2000元/月,服刑N年期間,一分錢沒有。出獄之後。養老金還是按照服刑前2000元/月的標准發放。
出獄之後,職工重新恢復人身自由,允許參與國家養老金的年度調整。其中,掛鉤基本養老金調整以服刑前養老金為基準,掛鉤年限調整扣除視同繳費年限。這意味著,即使調整,增長金額也比同樣條件的職工少一些。
2、服刑前,尚未領取養老金。
職工領取退休養老金的條件主要有兩個: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歲或者55歲,特殊工種職工再降低5歲;二是社保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而言,服刑期間,用人單位不會繼續替職工繳納社保。因此,出獄之後:
第一,社保繳費累計年限滿15年。
如果職工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員工必須要等待退休的時候,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第二,社保繳費累計年限不滿15年。
為什麼明明社保交了18年,社保繳費還不滿15年呢?主要在於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服刑之後,社保視同繳費年限往往會清零,造成自己社保繳費累計年限不滿15年。
這種情況下,員工出獄之後仍然需要繼續繳納社保,直至滿15年。
如果出獄之後,員工已經退休,只能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如果沒有退休,可以找一份工作,由用人單位代為繳納,達到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仍然不足15年,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
綜上所述,信用社職工服刑之後,能夠領取養老金需要針對性分析。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職工要想終身享受醫保待遇,醫保繳費年限更長,男職工25年~30年、女職工20年~25年。這對於出獄人員而言,醫保也是非常重要的。
『伍』 退休後犯罪還能領退休金嗎
服過刑能可以繼續領退休金。
法律依據是《刑滿釋放人員優惠政策關於進專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屬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十一)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教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或恢復失業保險待遇。
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
『陸』 退休以後,犯刑事案件被判刑有沒有退休金了。
根據《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版(人社部發[2010]104號 2010年權12月21日實施)的規定如下:
(五)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六)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柒』 退休後犯罪判刑還有沒有退休工資
一、被通緝或在押的、或判決服刑期間,退休基本養老金停發;宣告無罪的,被版通輯或羈押權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二、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三、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四、退休人員被判處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此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基本養老金調整」,是指基本養老金向上提高、增加調整。
一、被通緝或在押的、或判決服刑期間,退休基本養老金停發;宣告無罪的,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捌』 犯罪坐牢的人,還有退休金領嗎
犯罪坐牢的人,不管是在哪種情況下,在坐牢期間都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但是刑滿釋放以後,養老金還是可以繼續領取的,這方面國家和地方層面出台了很多政策,大家只要認真搜索一下,都會找到這些文件。下面分幾種情況來回答。
第一,在職工作人員犯罪後的情況。工作人員在職期間犯罪的,只要是因為故意犯罪,判處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緩刑或是拘役的,一般情況下都要開除公職,只要開除了公職的,過去的工齡就不再計算,也不能再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實際繳費年限要保留。刑滿釋放以後重新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從重新錄用時開始計算;到企業工作或是個人自主擇業的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其現在的繳費年限和以前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如果屬於過失犯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管制和拘役的可以不開除公職,只要沒有開除公職的,服刑前的工齡和服刑後的工齡可以連續繼續,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在服刑期間不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第二,服刑期滿的人員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985理工生魂穿世子,帶兵打仗意外結拜三兄弟,稱:桃園三結義!廣告詩南書坊查看詳情工作人員或是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以後,在服刑期間是不能繳納各種社會保險的,但是服刑之前繳納的社會保險賬戶要予以保留,繳費年限仍然要計算,個人賬戶資金仍然要繼續計算資金利息;服刑期滿恢復公民權利以後,如果被單位錄用的可由用人單位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個人靈活就業的可以自己繳納社會保險。服刑前和刑滿釋放以後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如果刑滿以後,已經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本人不願意繼續繳費的,服刑前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一次性退還給參保人。
第三,退休人員坐牢後養老金停止發放。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工作人在職期間犯罪坐牢的,服刑前的繳費年限和刑滿釋放以後的繳費年限要累計計算,但是服刑前的視同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