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超過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先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然後再申請工傷認定(這期間如果第一次醫療期滿就去做個勞動能力傷殘鑒定),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再到勞動仲裁申請:
1、賠償工傷待遇(受傷期間的醫療費用、伙食費、誤工費、車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
2、繳納在職期間各類社會保險費(補繳不成就補償現金);
3、未鑒定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一年內);
4、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5、節假日加班及平時加班的加班工資(這條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完了後你所在的公司應該給你錢了,如果還不給,帶上那些東西及相關證據直接去法院好了,當然,如果你們當地的勞動部門以你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予受理之類的,那就直接去法院起訴。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傷擴展閱讀:
工傷賠償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可否認定為工傷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由僱傭單位按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本人具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但根據人社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二條規定,其中保安未滿60歲之前就在在該單位工作至今且沒有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也可以進行工傷認定,享受 工傷保險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㈢ 關於超過退休年齡的工傷索賠疑問
1、超過退休年齡的農民工,在工作時間受到工傷受害的,仍可以按工傷處理的。
2、法律依據: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
((2010)行他字第10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報送的《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院的傾向性意見。即: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㈣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傷認定還能進行嗎
能認定為工傷。
因為工傷認定只要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做與工作有關的內事情發生的事故容受到的傷害就可以認定為工傷,與年齡無關,但是沒有傷殘等級鑒定的話就不容易要到賠償金。
而且,超過退休年齡的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很少最低只有1個月。
傷殘鑒定的話很可能達不到定級標准,你可以走民事訴訟,要求公司賠償。
工傷認定是有時限性的,公司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並認定,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過一個月個人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並認定,醫療費由公司承擔。超過一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局將不再受理,也就不會有傷殘等級鑒定,更加沒有工傷賠償。
㈤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傷能認定超過法定年齡的工傷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賠付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存在勞動關系了,沒有勞動關系就不再存在工傷的可能性了,如果退休返聘在工作時受傷的,因返聘是勞務關系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但可以根據工傷的相關規定要求返聘單位賠付。
㈥ 已到法定退休年齡得工傷怎麼賠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如果達到退休的年齡後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怎麼處理是沒有規定的,但如果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可按工傷進行處理。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
五、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工傷待遇處理辦法。五級、六級工傷職工,經本人書面要求,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含輔助器具費,下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不足 5 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每滿一周年遞減 20% ;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且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㈦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是否可參加工傷保險
具體希望你咨詢當地社保人員,我只以我這里為例給你做個參考專,因為這個主要還是以地屬方細則為准。延遲退休人員繼續繳納社保的,只交養老和工傷,不再繳納生育,醫療,失業三險。出現工傷事故的,按照正常程序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