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退休後是怎麼發放的,是按戶口所在地的標准還是按繳納養老保險所在城市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㈡ 退休工資是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
1、退休工資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企業退休工資是根據繳納勞動保險所在版地計算的。
公務員與事業權單位退休工資是根據工作所在地計算的。
2、繳納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
3、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關系轉回,按規定在當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㈢ 退休時社平工資是按戶口所在地嗎還是按工作所在地
退休地。
曾經在多個城市繳費,如何決定退休地(養老金領取地)?
在退休前工版作的那個城市繳費滿10年的,在當權地退休,
在退休前的城市繳費不滿10年的,不能在當地退休,
要轉到上一個繳費滿10年的地區退休。
上一個也不滿10年的,把社保全部轉到戶口所在地退休。
不管在哪個地方退休,都要歸集所有繳費記錄到一起並最低累計繳費15年。
㈣ 退休工資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嗎
1、退休工資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企業退休工資是根據繳納勞動保內險所在容地計算的。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是根據工作所在地計算的。
2、繳納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
3、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關系轉回,按規定在當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㈤ 養老金是按戶口所在地標准領取還是按退休地標准領取
摘要 沒有轉回戶口地的話,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應該按外地工作地標准。
㈥ 退休金是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發放
當然是按退休地,即當地的工資標准計算了。
新政策規定:在當地參保回達10年,可以申請答在當地申領養老金待遇。
退休領取,有這樣計算養老金公式:社平工資*20%+個人帳戶*1/120之和,顯然跟社平和個人交納金額有直接關系。
領取多少,根據交納時間段和檔次,工種,是否持續交納等綜合因素決定。
另外,幫你分析一下:畢竟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國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決將來的養老,醫療問題,體現社會主義的均化原則,而不是拉大差距,進而製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規定了上限。
本人建議你:如果說想提高養老品質,本人建議你在購買社保的基礎上,再根據自己的實際經濟情況購買一定的商保作為補充比較好。
㈦ 退休以後養老金根據戶口所在地的工資標准發放嗎
職工退休,發放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平均工資,與戶籍所在地無關,按照參保地確定。山東省已經省級統籌,在山東省任何地方,均按山東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
魯政發〔2006〕92號
六、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由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
(一)《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1997〕109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退休時上年度省或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務院的規定執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見附件)。
(二)省政府魯政發〔1997〕109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對於魯政發〔1997〕109號文件規定的過渡性調節金,要逐步沖減,5年後取消過渡性調節金。
㈧ 我把養老保險遷入戶口所在地退休後工資按哪裡發放
職工退休,發放基 本養老金的社 會平均工資,與戶籍所 在地無關,按照參保地確定。山東省已經省級 統籌,在山東省任何地方,均按山東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㈨ 退休金是按戶籍還是按參保地計算
1、國家繳納養老保險,遵循的是屬地原則,也就是說,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參保手續,異地是不辦理參保手續的。
2、但是,如果參保人屬於企業職工,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保就不受戶口限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參保繳費,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又達到了最低15年以上,就可以在單位參保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而不是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所以如果是城鎮職工參保,參保可以不熟戶口限制,異地也可以參保,如果是靈活就業個人參保就需要到戶籍地去參保。
二、有哪些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醫療保險也按退休前參保的醫療機構辦理,享受參保地相關待遇。
前提是全部繳費年限至少滿15年,然後在哪裡退休要看你的交社保情況:
1、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那當然在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2、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假設在A城市,如果你在A城市繳費至少滿10年,你就在A城市辦理退休手續;
3、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假設在A城市,但是你在A城市繳費不滿10年,那麼就轉到最近一個繳費滿10年的城市辦理退休手續;
4、如果你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但是你在其它任何一個城市的繳費都不滿10年,那你還是要轉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如果是多地繳納是分段計算的,如果還是不明白,可以去當地社保局咨詢窗口,具體在了解。
㈩ 退休工資是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
按照養老保險繳納所在地計算。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