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退休年齡
中國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四、提前退休年齡
工種:《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五、自謀職業者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Ⅱ 新退休年齡規定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還沒有新的退休政策出台。
不過推遲退休年齡看來是不可避免的,但這問題牽涉面太廣,並被大多數人反對,如果一下子就強行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會影響社會穩定;個人認為,有關方面對此會非常謹慎的,具體的配套政策也還在研究之中,什麼時候實施,要視國際國內形勢而定。就目前而言,現行的退休政策還在繼續執行中。
Ⅲ 中國退休年齡到底是多少
社保退休年齡新規定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且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政策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革命工作人員退休年齡規定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政策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拓展資料: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Ⅳ 延續退休年齡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最早應該是在年採用漸進式退休方案
1、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今年2017出台
2、哪些人受退休年齡最新規定影響?
如果2022年落地實施,那麼以下三個群體將會受到退休新政的影響:
1.到2022年,小於等於50歲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後出生的女性);
2.到2022年,小於等於55歲女性幹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從事繁重體力勞動的工人(1967年以及以後出生的人);
3.到2022年,小於等於60歲男性幹部(1962年以及以後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遲退休方案影響較大是70後和80後,根據人社部方案將實行「漸進式」延遲退休:每年延長幾個月退休年齡,直到經過相當長時間達到新擬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因此對於90後出生的人來說,到退休時估計已經完全趕上了新政。
具體到每個人會工作到何時退休?比如說,如果從2022年起實施延遲退休,每年延遲六個月,按照現行的退休框架(女職工50歲、女幹部和男工人55 歲、男幹部60歲),那麼2022年退休年齡將分別是50.5歲、55.5歲和60.5歲。原本在這一年退休的人就要多干半年。以此類推,直到達到新的退休年齡為止。
3、今年將正式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金維剛是在當天舉行的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首屆峰會上作上述表示的。在論壇演講中,他表示,「十三五」時期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點之一是推進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去年改革方案出台後,還沒有正式實施,今年將會正式實施。
他表示,應對人口老齡化,要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要實現制度的全覆蓋和法定人群的全覆蓋。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預計可以把5000萬人納入到這個體系裡,包括3800多萬在職和1500多萬退休人員。
4、人社部:要適度提高法定退休年齡
對於延遲退休政策,金維剛表示,由於目前退休年齡偏低,要適度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實現漸進式的延遲退休年齡的辦法。這涉及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特別是各類群體差異比較大,應該堅持以人為本,考慮到不同群體的情況,在制定政策的時候盡量穩妥。
「現在存在著很多復雜的情況,如果簡單用一個政策『一刀切』的辦法,讓所有人都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可能會遇到一些矛盾和問題,這方面還是需要一定的彈性」 ,金維剛表示,延遲退休涉及到很多因素,不能僅僅考慮基金的收支,還要考慮其他因素,要統籌兼顧。國際上有彈性退休的機制,可以借鑒這方面的經驗。
Ⅳ 中國新的退休年齡什麼時間開始
還沒有延遲的具體政策。 反對節奏太快。要慢慢延遲。 建議: 2020年起,原來50歲退休的每專五年提高一歲,屬原來55歲退休的每10年提高一歲。 2020年 50 55 2025年 51 2030年 52 56 2035年 53 2040年 54 57 2045年 55 2050年 56 58 2055年 57 2060年 58 59 2065年 59 2070年 60 60 2070年,實現所有人60歲退休。到時根據國家財力和社保基金積累,決定是否繼續增加退休年齡。
Ⅵ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何時開始執行的依據什麼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對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妥善安置他們的生活,使他們愉快地度過晚年,這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有利於工人隊伍的精幹,對實現我國的四個現代化,必將起促進作用。為了做好這項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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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中國退休制度是哪年開始實施的
據有關資料記載,中國的退休制度始於漢朝(公元前206年),隨後唐太宗進一步完善。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於1950年3月15日發布《關於退休人員處理辦法的通知》。由於當時處於建國初期,百廢待興,國家很困難,不具備在全國職工中普遍退休制度條件。因此這個退休辦法的實施范圍較小,只限定在過去有退休金的機關、鐵路、海關、郵電等部門的職工。
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也是我國第一部勞動保險條例。這個條例受到當經濟條件限制,適用范圍比較小,只是在鐵路、郵電、航運及有職工100人以上的工廠、礦場的職工實行。1953年1月2日,政務院對195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進行修訂。上述兩次立法,把企業職工退休制度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制度分開,成為獨立的退休制度。
1955年12月29日,國務院頒布《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此辦法適用范圍是: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費開支的單位工作人員。這個辦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同時執行。從此,我國普遍實行了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