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女職工退休時如何區分女工人和女幹部身份
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未認定為幹部的,按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1,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規定:二、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3,如果原來是工人的,轉為幹部工作崗位,應該填寫工人轉干表。甚至要參加上級統一的轉干考試。
拓展資料:
現行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規定,而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1999年勞動部頒發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第一條中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該規定中可以看到,對於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以身份進行區分,而身份確定主要以女職工退休前的檔案記載為准。
此後,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中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該規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區分標准,轉為判斷女職工是否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
結合此前的各項規定,多數地區目前判斷女職工退休年齡的常規做法是,先看人事檔案,檔案中載明屬於「幹部」的女職工55歲退休。對於身份不符合「女幹部」條件,但工作崗位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的女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工作崗位則以末次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進行確定。
B. 幹部檔案年齡認定標准,退休年齡以檔案為准嗎
C. 女性退休年齡對照表
現在女性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是這樣規定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女年滿55周歲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女企業員工年滿50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特殊工種及有害工種女滿45歲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D. 女性的檔案幹部企業改制下崗,退休年齡是多大
女幹部下崗仍然按幹部年齡退休。
企業女幹部因為企業改制下崗,並不因此改變幹部身份,依然按照幹部年齡滿55歲退休。但下崗後再上崗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再就業從事工人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可以按工人身份年滿50歲退休。
對於改變身份工作年限的確定,各地規定不一,有的地區兩年,有的三年。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E. 女性退休年齡跟幹部檔案有關嗎
退休年齡根據你的出生時間來定的。國家有相關具體規定。
F. 如果說本人檔案是工人(女),但一直在幹部崗位工作,請問退休年齡是多少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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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勞動法》的實施,企業全部要求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在同一企業內,職工的各種身版份界限被打破,工人權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到管理崗位上工作,幹部也可以從事一線工人的工作。因此,在認定退休年齡時,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被聘乾的應當按幹部的條件辦理退休。 具體到全員勞動合同制問題,由於企業全部受《勞動法》調整,應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不存在全員不全員的問題,而事業單位中只有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才全部接受《勞動法》調整,應當實行全員合同制,其他單位則可以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全員實行合同制。如果沒有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在工人和幹部的劃分上就要以檔案與人事局審批為准。
G. 檔案一直託管在人社局的話,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檔案不管放在哪裡保管,只要是屬於普通的女性工人,法定的退休年齡就是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7)女性退休年齡幹部檔案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公務員工齡滿三十年,可以申請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必須退休。參公人員參照執行。
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這一不爭事實,研討會上,不少專家再次建議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以減緩勞動力總量減少速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發言時談到,國外老齡化國家多是採取利用外部機制引導勞動者自覺延長退休年齡的方式應對老齡化。他建議我國從2016年實行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並每兩年延長1歲退休年齡。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
李軍也建議適時提高退休年齡。他表示,這一目的並不是在於促進增長,而是緩解勞動力總量減少的速度,減弱對勞動力成本提高的預期。但他指出,退休時間點是非常重要的,在決策方面需要慎重。
H. 法定退休年齡中的女工人和女幹部怎麼鑒定
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人事部門未認定幹部的,按照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現行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規定,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
1999年勞動部頒發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第一條中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該規定中可以看出,對於女職工的退休年齡主要以身份來區分,而身份的確定主要以女職工退休前的人事檔案記載為准。
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規定:二、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
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目前大多數地區判斷女職工退休年齡的常規做法是:先看人事檔案,檔案中寫明屬於「幹部」的女職工55歲退休。對於身份不符合「女幹部」條件的,但工作崗位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的女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工作崗位則以退休前最後簽署的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進行確定。
I. 事業單位編制沒有了,檔案中是幹部身份,女職工退休年齡有區別嗎1997年參加工作是事業單位,當時是
J. 事業單位編制沒有了,檔案中是幹部身份,女職工退休年齡有區別嗎
女同志只有檔案記載的是幹部身份,正常情況下年滿55周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