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辭職退休工資怎麼算
②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辭職後領取養老金問題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如果你是到了年齡退休的話,那麼就會有這方面的這個養老問題,但是如果你是中途辭職的話,可以把你的五險一金轉移到你現在的公司也就可以了。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回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答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④ 事業單位工作辭職後可以有養老金嗎
如果是新老單位在同一城市,新單位會自動轉入,不用你自己去辦內理;
如果是跨城市,你離職後容自己帶身份證、離職證明先去原單位所在地社保局開社保轉移接續證明,然後將證明交到新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
每個市的差額不同!!各地養老金肯定不是一樣的。
因為社保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對於累計,是在當地的累計,如果說轉移了關系,就需要重新計算累計時間段的。
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⑤ 事業單位辭職有退休金嗎
⑥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辭職後退休待遇
依法辭職,享受工齡,按照正常退休年齡,享受相應的養老金。企業單位依法辭職,工齡可以加上。
⑦ 在事業單位上班,辭職後養老保險要怎麼辦
在這里跟大家普及一個最基本的常識,無論大家是事業單位是公務員還是國企,只要我們的所在單位在我們工作期間,按照國家的規定為我們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在我們辭職以後,我們可以先申請把養老保險凍結或者是個人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把養老保險暫時凍結的話,等到我們再找到另外一個工作讓工作單位繼續續交我們的養老保險也就可以了。
綜上所述,我們如果在事業單位辭職,也就知道該怎樣處理自己的養老保險了。首先是要知道該怎樣續交養老保險,然後就是自己是否需要凍結養老保險,在找到新工作之後該怎樣恢復養老保險,只要掌握這三方面的知識,那麼也就不會再遇到任何問題了。在這里要特別強調一件事情,養老保險是我們每個人在老年生活中極其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們也應該非常的重視這件事情,嗯,
⑧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後社保怎麼辦
1、重新就業的,由新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2、辭職後靈活就業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如果是在辭職前,就已經落實好了新的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新的用人單位就業後,可在直接將原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關系轉入新的就業單位。如果是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就業的,社保關系不用轉接,只要原單位停保後,就可以由新的用人單位在原賬戶上繼續繳納就行了;如果是跨統籌區就業的,到新單位上班後,可請求新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幫助自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按照新單位的待遇標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如果辭職後屬於自謀職業的,在同一個城市的,只要憑本人離職證明,就可以到社保部門辦理繳費主體的變更手續,即由單位繳費變更為個人繳費,並重新開設銀行代扣代繳賬戶,便於社保部門每月扣款;如果是跨城市靈活就業的,由於在戶籍以外的地方無法辦理個人繳納職工社保的業務,這種情況,只能在原來的城市以個人身份來繳納。
(8)事業單位職工辭職後怎麼有退休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由於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1日之後在開始納入社保繳費體系的,如果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2014年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視為繳費年限,今後在辦理退休時,視為繳費年限的認定需要個人檔案,所以在事業單位辦理辭職後,要保管好個人辭職的相關資料,個人人事檔案,可轉存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便於今後查找;由於辭職後,原來繳納的職業年金無法轉接,新的用人單位也不可能繳納職業年金,所以退休後,需要到原來的單位辦理職業年金的領取手續。
⑨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辭職後領取養老金問題
繳費率是參保人員上年度工資總額的30%,其中的22%由單位負擔,8%由個人負擔。因為事業單位是根據工齡和在職工資來核定退休金的,所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辦法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退休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辦法實施後退休人員養老金支付標准有了新的調整,在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標準的基礎上,加發了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繳費形成。工作人員8%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作為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依據,其標準是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80,個人賬戶養老金不足5元的按5元計發,高於退休前基本工資5%%的按退休前基本工資5%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