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的老紅軍一般是什麼級別的待遇
老紅軍一般是正師級待遇,他門的孩子可以享福了!如果你的家人是老紅軍,可以向組織上提合理要求,一般都滿足,比如說讓自己的子女進軍校
㈡ 老革命退休金拿幾個月
只要是退休金,不論是老革命還是普通人,領取就是終身的。
㈢ 建國前老戰士目前退休金是多少
應該也不一樣吧,老八路和老紅軍的待遇是不同的,區別應該是在1945年吧
㈣ 老紅軍的待遇怎麼樣
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包括抗日聯軍和中國領導的脫產游擊隊)的老紅軍待遇很好。
電話、醫療等全部都由國家報銷,其工資也是相當的高。
㈤ 老紅軍去世後的待遇
確定在退伍紅軍老戰士身份的條件是: 1、必須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 2、必須有退伍手續或確切證明的; 3、沒有投敵叛變行為,回到地方後繼續保持革命傳統的。 凡符合上述條件,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報省、市、自治區民政廳(局)批准後,現可享受每年13680元定期生活補助和相關醫療待遇。
你打當地的市政電話咨詢下!
不過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各省都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條例保障老紅軍的待遇!
㈥ 1935年就是紅軍的營長現在退休拿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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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關於老紅軍撫恤金2005年至2011年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2015年事業單位遺屬補助標准
(一)部分老紅軍配偶的生活補助標准
1、范圍:建國前參加革命,因照顧老紅軍身體及家庭困難等,經組織決定於1952年至1955年間復員、退伍,現仍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老紅軍配偶。
2、標准:抗戰時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的老紅軍配偶,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900元;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的老紅軍配偶,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850元。
(二)其他遺屬的生活補助標准
1、機關事業單位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紅軍、老幹部去世後,其配偶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660元;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去世後,其配偶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570元。
2、除以上遺屬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死亡後,其遺屬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41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補助標准為每人每月390元。
(三)過去部分遺屬享受的糧貼等補貼此次全部歸並至以上遺屬生活補助標准內。
(四)上述經費由單位按原渠道解決。
㈧ 國家對老紅軍還有其他什麽待遇嗎
國家17次提高在鄉老紅軍生活補貼
日前,一條消息讓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再次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深切關懷:
為紀念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中央將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4000元,這筆錢將在今年10月底之前發放到每一位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手中。
「一直以來,在鄉老紅軍,包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即通常意義上所說的『三紅』人員,是我們的重點優撫對象,享受著黨和政府給予的特殊關照。」民政部優撫安置局局長孫紹騁介紹說,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國「三紅」人員共計78770人,其中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2529人,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1414人,紅軍失散人員74827人。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各級黨委和政府都在積極為在鄉紅軍老戰士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
我們先看一組數據。
2006年,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分別達到了每人每年11400元、10200元和3360元。
這個標準是今年民政部、財政部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中明確的,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比2005年的標准提高18%。這也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家第17次提高在鄉老紅軍的生活補助標准。
「事實上,除了中央補助外,各地還通過增加補助金、給予優待金等方式提高標准,確保『三紅』人員生活達到或略高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孫紹騁特意強調,這些在鄉老紅軍都是各地的「寶貝疙瘩」,各級黨委和政府都在不遺餘力地為他們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
老紅軍年齡較大,對醫療保健需求較多。對此,黨和政府千方百計予以滿足,確保他們頤養天年。據介紹,在1998年以前,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和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享受公費醫療待遇,1998年以後,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規定,這些老紅軍與離休人員一樣,原享受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確立後,老紅軍的醫療管理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制定。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各地基本延續了過去實報實銷的政策,較好地保障了這些老紅軍的醫療。對於紅軍失散人員,各地也一般比照在鄉復員軍人,給予醫療減免或制定相應的醫療優惠政策。」孫紹騁補充說道。
優撫政策體系日益規范,在鄉老紅軍更好地享受到了改革發展的成果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對退伍紅軍老戰士十分關懷,採取了各種具體措施,幫助他們安家,基本解決了生產、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孫紹騁說,1950年,總政治部和內務部曾發布規定,對於當時分散安置在華北各地的退伍紅軍老戰士,按二等乙級革命殘廢軍人撫恤費標准實行優待,並發給優待證。後來,又在此基礎上對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實行了定期定量補助辦法,每人每月6至10元左右。「這些錢在當時的購買力是相當強的,基本上滿足了老紅軍的日常需求。」
1979年,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年份。這年,國家民政部、財政部、商業部、衛生部和總政治部聯合頒發了《關於退伍紅軍老戰士稱號和待遇方面存在的問題與解決意見的聯合通知》,決定對全國的退伍紅軍老戰士進行一次普查登記工作,第一次明確了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的確認原則。
「根據這個聯合通知,各地提高了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的定期定量補助標准,每人每月20至30元,對於他們當中個別資歷長、貢獻大的同志,可以適當提高,但最多不超過45元。」孫紹騁說,退伍紅軍老戰士中,自理生活有困難的孤老,在本人自願的原則下,可以安排到「光榮院」供養,不願到「光榮院」去的,由所在社、隊或街道安排專人照顧。
「值得一提的是,1988年國務院公布施行了《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法規的形式,明確了包括在鄉老紅軍在內的優撫對象所應享受的待遇。」孫紹騁說,條例頒布以後,中央財政開始逐步加大了對在鄉老紅軍的補助力度,保證了他們的生活水平與當地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用改革創新的精神,逐步實現從保障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質量轉變
「我們應當確立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增長的理念,繼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爭取明年再次大幅度提高『三紅』人員補助標准。」談及下一步優撫工作打算,孫紹騁說,對在鄉老紅軍的優撫,要逐步實現從保障其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質量的轉變,從自我封閉、自成體系向開放式管理、多元化保障轉變。
據了解,今後,國家要在繼續確保在鄉老紅軍原公費醫療待遇的基礎上,按照政府補助與個人負擔、普遍保障與重點保障、優撫醫療保障與社會醫療保障、政策照顧與大病救助相結合的思路,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逐步建立充分體現優待優惠的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
以工人身份退休的情況很少。把自己參加工作時期的資料准備齊全,例如:所在部隊番號、歷任職務、證明人等等。老紅軍的待遇各地略有不同。從你一年多補貼兩個月的工資這一情況看,應該是享受了待遇。另外根據級別不同,待遇也會有所差別。主要的有:住院期間的醫療費全免,護理費,專車等。
我們這給的錢基本和最低生活保障差不多.我朋友的爺爺就是抗美援朝的老紅軍,立過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