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低工資標准與養老保險
1,目前大部分地區的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的,限定是城鎮戶口才可以。建議你咨詢你一下你們當地社保機構看能否以個人繳費繳納的。如果不能,建議還是掛靠在單位繳納兩年吧。
2,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與失業金待遇有關系)沒有直接關系。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一年所在省(直轄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進行計征,實際工資低於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60%計算繳費基數,高於的300%的,按照300%計征。其他則按照實際工資水平計征。因此,類似你母親這種情況,無論是在縣級還是市級,所需要繳納的社保金額基本都是一樣的。
3,即使是個人繳費,或者單位繳納,在退休後都是根據歷年繳費工資水平、繳費的年限、退休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累計額幾個指標計算的。如果各個指標相同,退休金是一樣的。
2. 退休後的退休金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嗎
員工的退休老金與當地最低工資無比,兩者性質不同。
綜上所述,最低基本工資是普通員工在工作場所維持良好生活質量的最低費用支出,與個人退休養老金無關。員工退休養老金,總體上遵循多付多得,長付多得的原則。
3. 退休金的多少和工資的多少有關系么 還是只看工齡的
退休費的計來算和你工齡,繳費基數源,工資都有很大關系,不僅僅看你的工齡,還要看你的繳費基數,因為,繳納養老金是依照你的工資做繳費基數的,你的工資高,繳費基數就高,繳費基數高,到退休的時候,就拿的多,反之,工資低,繳費就低,拿退休費就少。
4. 新退休規中基本工資和退休金是什麼關系
國家並未出台新的退休規定,並且新的退休即使出台,只是對於退休年齡做出延遲退休的規定,不會涉及到其他的內容,退休金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計算的,是按照你月均收入計算的繳費基數,和你的基本工資無關。
5. 養老保險和最低工資有關嗎
公司應該為與本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全部職工(包括合同期在一年以下版的臨時工、農民合同權工等)辦理參保手續,並按月為參加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
最低工資標准上海好像是1800多一點(全國第一位),北京是1560(2014年最新的,排在全國第四位) 除了上海之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去掉五險一金的部分 具體上海的規定就不清楚了,如果在北京,就意味著你拿到手的工資應當高於1560,按照規定來說你的工資是多少,公司就應按照實際工資的檔次標准繳納,但現在很多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繳費,而是按照當地最低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以節約用人成本,但實際受損失的是勞動者。可以在查詢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者在網上找到當地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以及各個檔次,每個地方好像還不一樣。
只要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就應該有養老保險,最好問清楚公司的人力,他們肯定知道的比我清楚。
如果是2500元的工資,有可能會是當地的最低檔次,得看具體情況了。
6. 退休工資和最低工資標准有關系嗎
摘要 您好。沒有退休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按最多工資標准計算規定。
7. 為什麼有些人的退休金會比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低
導致退休工資較低的原因主要有這么幾點:一是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短,比如只繳納回了15年的答,當然要比繳納20年的工資低;二是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低,比如有的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納低檔的,當然要比企業正常繳納的退休後工資要低。
總之,繳納保險時間的長短和數額的高低是影響退休工資的根本。
8. 上調最低工資標准跟退休人員有關系嗎
四川省勞動廳關於貫徹執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規定的具體問題的解答意見2008-08-21 列印本頁 分享 |字體各市、地、州勞動局,省級有關部門: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和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的規定,現對有關企業離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辦理的退職人員,下同)增加離退休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的具體問題解答如下,請一並貫徹執行。一、關於如何認定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時間問題?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的規定,增加離退休金是按離退休人員離退休時間來確定增加的數額,離退休時間按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條件辦理離退休手續,領取離退休金的當月起計算。二、關於如何確定離退休人員是否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答:離退休人員沒有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是指:未按省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勞動人事廳川工改辦[1985]28號文件規定參加工資套改,並按國務院國發[1985]6號文件規定享受了12-17元生活補貼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是指:按照省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勞動人事廳川工改辦[1985]28號和[1986]2號文件規定,參加了工資套改,並沒有享受國務院國發[1985]6號文件規定的12-17元的生活補貼的人員。三、關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在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以後死亡的,如何增發離退休金的問題?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從1993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金,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規定,1993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均屬增加離退休金的范圍。對1993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在1993年10月1日以後死亡的,均從1993年10月1日起到死之月止,按規定標准和實際月份增發離退休金,由其配偶或法定繼承人領取。四、關於離崗退養人員和換工老工人是否納入這次增加退休金的范圍問題?答:按照勞動部勞險字[1988]3號文件規定實行離崗退養人員和按照省勞動廳等三部門川勞人計[1988]41號、省政府川府發[1989]120號文件規定實行換工的老工人,在離崗退養或離廠回鄉休息期間,不屬於退休人員范圍,亦未辦理退休手續,因此不納入這次增加退休金的范圍。五、離退休人員被勞教或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是否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離退休金的問題?答:符合這次增加離退休金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在勞教期間不能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增加離退休金,勞教期滿後方可按規定增加離退休金;離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服刑期間或服刑期滿後,均不能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增發離退休金。六、關於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離退休金的人員是否增發離退休金問題?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對已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離退休金的人員,無論是經勞動部門批准還是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這次都不屬於增加離退休金的范圍。對按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的離退休金與實施崗位技能工資前按標准工資為基數計發的離退休金,其增加的金額,低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可按其實際差額增加離退休金。七、關於已實行企業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是否納入這次增加離退休金範圍問題?答:事業單位已實行企業工資制度,並且未列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范圍的,其離退休人員應納入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范圍,按規定增加離退休金。八、關於離休人員已按照省委川委辦[1993]50號文件規定增發了生活費補貼的,這次按照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休金時,是否要沖減的問題?答:對已按照省委川委辦[1993]50號文件規定增發了生活補貼的離休人員,在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的離休金中不再沖減,仍繼續執行。九、關於已參加國有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如何增加離退休金的問題?答:對已參加國有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應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發離退休金規定辦理。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金的資金解決辦法,按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規定辦理。十、關於一九九二年以來,有些地區自行給離退休人員增加了離退休金的,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退休金時,如何沖減的問題?答:一九九三年以來,有些地區自行給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了離退休金的,在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退休金時應進行沖減。對自行增加的離退休金高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這次不再增加離退休金;低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按沖減後實際差額增加離退休金。十一、關於按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的離休金,可否納入離休人員計發每年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問題?答:離休人員按照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的離休金,可以納入計發離休人員享受的每年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9. 企業最低工資可以算退休金嗎
最低工資不包括退休金。最低工資是單位因員工付出勞動而支付給員工的報酬,而退休金是社保機構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金額,二者是不一樣的,工資並不包括退休金在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