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北京交多少年社保才可領退休金
退休金需要在戶口所在地領取,如果你到達退休年齡時,你的戶口沒有內在北京,就算容交夠年限也是無法在北京領取的,到時需要把你在北京交納的社保辦理轉移,轉到你戶口所在地才可以。北京領取退休金,要求把人個檔案轉到戶口所在城區的人才,然後從人才轉到街道,檔案與戶口都在同一地方後才可以辦理領取退休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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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外地人在北京交多少年社保可辦退休
您好,一、外地戶口在北京交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齡時在北京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合計繳費在15年以上,可以在北京退休。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你在北京繳納醫保,可以在北京享受醫保待遇,在法定退休時,如果繳費滿規定年限,可以在北京終身享受醫保待遇,不再繳納醫保。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本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㈢ 北京連續繳納十年社保可以申請在北京退休嗎
可以。外地社保轉移到北京。
如果累計社保不夠十五年,需要繼續繳費滿十五年才可以申請養老金。
㈣ 外地戶口在北京交社保,能在北京退休嗎
非京籍戶口在北京辦理退休要滿足四個條件:
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女性50周歲,男性60周歲;
女性幹部為55周歲,幹部一般為機關單位幹部,對於大部分普通參保人員無需考慮,還有就是一些特殊工種,特殊工種及幹部身份,需要由檔案審核。
②社保賬戶不是臨時賬戶;
男性50周歲後,女性40周歲後繳納的即為臨時賬戶。就是說男性50周歲前,女性40周歲前,需要在北京已經參保。
③退休年齡前累計繳納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繳納的;
④由單位辦理退休。
這條需要提示下,目前非京籍戶口在北京辦理退休,需要由參保單位提出申請,也就是說,滿足以上條件後,在退休之前的一段時間,是需要正常在北京參保的。
特別提示:
辦理退休主要有兩個待遇,一個是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另一個就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北京退休享受醫療待遇要求女性累計繳納20年社保,男性累計繳納25年社保。
有一部分人可能會遇到滿足社保繳納15年的退休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但是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夠,這種情況在辦理退休前,到社保部門申請一次性補齊醫療保險,繳費以當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准,這樣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了。
㈤ 北京社保交多少年可以按北京退休
按照國家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交到了15年
女的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男的60周歲,目前就可以申請退休
但是醫療保險男的必須交足25年,女的必須交足20年的
㈥ 北京繳納社保滿15年後,外地人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嗎
可以。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地條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符合領取待遇條件時,其領取待遇的地點按以下規定確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辦理領取待遇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但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年,在那裡辦理待遇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年的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繳費年限滿年的原參保地辦理領取待遇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年的,在戶籍所在地徵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領取待遇手續。
付款期除非另有規定包括視為付款期。一個地方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當地實際繳費年限和當地計算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工作過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點的視同繳費年限很多地方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按每個地方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
㈦ 北京養老保險交多少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北京養老保險交十五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四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督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市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負責登記、徵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養老保險的具體工作;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制定具體管理制度,規范業務流程。第六條 北京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負責對基本養老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北京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由政府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