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保交夠20年以後沒到退休年齡不交可以享受國家的待遇嗎
如果已經交滿十五以上社保後,可以停交,也可以繼續交,要看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到退休後都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社保是多交多得。
② 社保已交了20年後,但還沒有到退休年齡,可以不交嗎
摘要 是可以不交的。這個是根據你自己的情況,只要交的最低年限15年就可以了。
③ 到了社保退休年齡,交不足20年的,差幾個月,退休工資是按什麼方式來算
養老金計算公式就一個,按公式計算即可。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按月查的。比如185個月。
④ 醫保交滿20年還沒到退休年齡可以報銷嗎
醫療保險在退休前需正常繳費,才能保證享受醫保待遇,如果不繳費就不能享受醫保待遇,醫療保險繳費滿25年只是對辦理退休手續人員而言,即在辦理退休手續時,醫療保險繳費要達到25年,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醫保待遇。
如果現在繳費已滿25年,但還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應該繼續繳費至退休,這樣才能保證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達到以下條件則可辦理醫保退休手續,一是男交費年限滿二十五年,女二十年包含96年以前的視同交費年限,二是退休前連續交費滿十年的,兩都同時滿足。
如果不滿足可以補足後辦理相關手續,社保交滿15年,指的是您到50(女),60(男)退休時,可以領到退休工資,這個15年是指的養老。
醫療必須是男交滿25年,女交滿20年,退休時才可以,所以必須繼續交,直到醫療交夠年限,而且您現在斷交,醫療也就斷了,現在就看不了病了。
(4)社保交夠20年不到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保險的調劑職能作用,保障離休、退休、退職職工病有所醫,本著「保證醫療,克服浪費」的方針,堅持「大病大治、小病小治、無病不治」的原則,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特製定本辦法。
縣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社會保險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
負責醫療費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門診醫療費包干到人,隨工資發放,自行調節控制使用,其標準是: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職職工每人每月7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休職工醫療保險
⑤ 社會保障金,交滿二十年,但不到退休年齡可以停交嗎
可以。
只是將來你退休的時候繳費年限計算為20年,按照這個年限計算退休待遇。
最低可以繳納十五年。。多交多得。
⑥ 已經交了20年的社保現在困難交不起社保,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只要社保繳費年限累計十五年以上,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即可。
⑦ 社保我要是交了二十年但是沒到退休年齡!不再交的話!退休時候可以領錢嗎
摘要 你社保交了20年,但是沒到退休年齡,如果不再交的話,退休後可以領到退休金。
⑧ 交了20年社保了,還不到退休年齡了,辭職了不交了,到退休年齡可以拿到退休金嗎
摘要 親,您好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⑨ 養老保險已繳納20年了未到退休年齡該如何辦
養老保險已繳納20年了未到退休年齡的解決方法如下: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辦理退休手續後,即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
第二,如果是企業職工,即使繳費年滿15年未達到退休年齡,也不能中斷交費。必須等到退休後方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三,關於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雖然現行的養老保險政策並未明確規定,但也切莫中斷繳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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