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退休的機關事業人員,退休前是高級技工,社保繳費年限41年零三個月,這次養老金調整金額是多少
Ⅱ 青島2015退休職工工資改革辦法
根據《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5號),以下內容供參考:
(一)普遍調整。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按以下三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余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具體見下表。)
繳費年限 增加額(元/月)
15年及以下 30
16年 ~ 20年 40
21年 ~ 25年 50
26年 ~ 30年 60
31年 ~ 35年 70
36年 ~ 40年 80
41年以上 90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3、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計算增加。
(二)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和280元。
(三)退職人員的調整辦法。對符合條件的退職人員,按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三部分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計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與退休人員相同的辦法增加。
同時,對符合本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年齡條件的退職人員,參照該項的規定執行。
Ⅲ 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5年1月1日起,青島開始為全市61.18萬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是青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范圍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老工人)。本次調整待遇後,月人均增加養老金275.4元,企業退休(職)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655.1元,靈活就業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30.9元,補繳參保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747.5元。
本次調整分為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兩部分。普遍調整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170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8%計算增加。
企業退職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兩部分調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136元;第二部分按企業退休人員相同比例和計算辦法增加;同時,對符合70周歲以上條件的退職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的年齡傾斜政策增加養老金。
省以上勞模養老金適當提高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為下列退休人員適當提高養老金:
一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二是繼續對年滿70周歲以上(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的退休人員予以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50元、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三是對企業退休的省以上勞動模範(包括按規定享受省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當地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這是以往沒有的。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退休人員,待遇可重復享受。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今年調整養老金,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傾斜。
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分三檔增加
曾在山東省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企業工作的「五七工」「家屬工」)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簡稱補繳參保人員),按照國家關於對低收入人員適當傾斜的要求,這次調整養老金,按照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的辦法。一是普遍調整:按參保時繳費檔次,一檔每人每月增加88元,二檔每人每月增加72元,三檔每人每月增加56元。二是適當傾斜: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第二部分參照企業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政策,對年滿70周歲以上(以納入統籌手續時認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的人員予以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名詞解釋
月基本養老金(即這次調整待遇按4.8%比例增加養老金的基數),是指按國家、省規定計發的養老金及歷年調整待遇增加的養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補貼和應由企業自行發放的部分待遇。
三種方式查詢養老金
企業退休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調整養老金情況:一是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查詢,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向所在企業查詢;二是登錄市人社局網站,進入「個人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初始密碼為社會保險編號)查詢;三是撥打市人社局民生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Ⅳ 青島退休金上調多少
青島退休金上調多少?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擴展材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8年3月5日
Ⅳ 2015年機關人員退休養老金的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
(一)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四)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經費來源
這次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所需財政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對部分地方所需經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研究確定。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上調http://www.161.com
三、組織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在京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和中央各部門在京為單位(少數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本實施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Ⅵ 青島市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漲6.5%每人基數是多少
人社部稱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加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言人李忠22日說,本次養老金上調6.5%左右是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地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李忠說,確定6.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綜合考慮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的。這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來調整,這也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
定額調整主要是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或者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掛鉤,同時也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
適當傾斜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個調整辦法兼顧了公平與效率,能夠適當調節退休人員的收入差距,體現二次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原則。」李忠說,「目前我們正在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要求各個地方制訂具體方案,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准,按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
Ⅶ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政策出台了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Ⅷ 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怎樣漲青島市社會保險養老金退休金
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肯定是要上漲的。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連續十年上調。2015年3月,國家人社部已經公布了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大致的方案,平均漲幅10%。但是許多省市還沒有公布具體實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目前有北京、河南、河北、江蘇、青海、四川、貴州、新疆、遼寧、甘肅、吉林、重慶等省市公布了調整方案。山東省如何調整,只能等待方案公布後才知道。
Ⅸ 青島今年退休金上調多少
日前,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版,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權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