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怎麼領取養老金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
Ⅱ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在京辦理正常退休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本市戶籍人員申請條件(正常退休):
1. 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崗年滿55周歲、女工人崗年滿50周歲;
2.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二、外埠人員申請條件(正常退休):
1. 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崗年滿55周歲、女工人崗年滿50周歲;
2.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3. 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前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本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
三、因病提前退休(職)
1.依照勞動能力鑒定程序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四、特殊工種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3.工種須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工養老保險處備案確認(原為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其中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工種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工作累計滿8年;
4.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管理,規范退休核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1】49號)第四條規定及《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73號)進行了公示,並在公示期內不存在異議的。
Ⅲ 兩地交社保退休在哪退
退休的原則是:
戶口所在地優先;
工作10年以上的地方可以選擇;
最後一個工作10年以上的地方優先。
Ⅳ 同時在兩地交社保退休怎麼辦
社保不可以兩地同時交,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如果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簡單來說,參保人在兩地以上繳納社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會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給參保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所以,如果你在兩地同時繳納社保,那麼是要申請跨省合並的。申請以後,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申請跨省合並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參保地建立的可認定參保人參加工作時間、參保時間的相關人事檔案材料、與現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正式調入人員還需提供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調入手續。
Ⅳ 我在倆個城市買的社保,退休後可在何地領養老金
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應判斷的,請你對應自身情況判斷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兩地社保退休後在哪擴展閱讀: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七條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十條建立全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情況,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十一條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Ⅵ 兩地都交了社保怎麼辦退休
辦理退休時,只能選取一個地方辦理退休,而對於社保存在重復繳納的部分,當在一地辦理退休後,在另外一地繳納的社保費用,將做退費處理,因此並不會存在兩處辦理退休領取兩份養老金的情況。
對於每個人來說,社保是以身份證為唯一識別對象的。之所以存在兩地都有繳費記錄,這是因為目前全國社保沒有聯網,但實際上,在做退休核算的時候,又是聯網的。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 關於處理多重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同時存續多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6)兩地社保退休後在哪擴展閱讀:
以河北省為例,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清理多重養老保險關系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
(一)
在省內兩地以上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同時領取多份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停發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本人選擇一個養老保險待遇
領取地,其他待遇領取地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已經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再退回。
在省內和外省同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一經發現,先停發其在我省發放的基本養老金,由本人選擇待遇領取地並做相應處理後,恢復或終止在我省的養老保險關系。
(二)
已經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又按特殊群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重復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保留最早享受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待遇,以後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予以清理。
其中,個人出資繳納養老保險費扣減已經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後一次性退還本人,單位或相關部門繳納的費用並入養老
保險統籌基金。
(三)已經享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同時又參加並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從其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時起停止並退回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個人繳費部分退還本人後,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四)
已經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並按月領取退休費,同時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由本人選擇享受一項養老保險待遇,重復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退
回,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退還本人後,清理相應的養老保險關系。
已經參加並享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同時又參加並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按
本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五)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重復參保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三條等條款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
河北省政府官網-對享受多重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如何處理?
網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Ⅶ 兩地參保在哪裡退休
參保人員可在參保滿10年地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回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答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社保兩地都超過10年,你自己選擇在哪裡辦理退休手續,總之不能兩地同時享受養老金。養老保險必須轉移合並,然後在該地辦理退休,你自己可以權衡,也同時向兩地社保局進一步咨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