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遂寧退休工資增加的幾月份補發
調請四川遂寧退休工資調整補發多久到位,
養老金的調整速度比以前快得多。前些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基本公布了養老金的調整比例。5月、6月、7月,各省市公布具體調整方案。最後,一些額外的養老金在8月和9月重新發放。這兩年效率越來越快。在今年4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上調比例後,上海公布了調整方案,並於5月重新發布。截至目前,已有22個省市公布了今年的調整方案,並承諾在7月1日前完成核算並補辦。
無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更換到位,最終的增加都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6月份補辦的,6個月補辦一次,7月份補辦的,7個月補辦一次。最後退休的人一分錢也不會少。大家都要靜下心來,耐心等待養老金最終調整方案的公布和重新發布。
『叄』 四川遂寧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遂寧市退休
四川遂寧市退休人員2018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5元。2.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三、適當傾斜:1. 高齡退休人員: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2. 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肆』 遂寧市退休工資多久漲
是會上漲的!2017年四川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伍』 四川省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增加多少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
『陸』 四川省遂寧市社保局2016退休金上調多少
國家人社抄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四川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
『柒』 四川省今年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是多少錢
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12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2]12號) 調整對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且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執行時間: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調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再換算為年),軍轉干不足1290元的先補足1290元再調整。 2、適當傾斜: 下列人員先執行普調,再按以下辦法調整。同時符合下列兩項及其以上的,可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4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後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類艱苦地區退休的人員,每月增加50元; (8)軍轉干每月增加40元。
『捌』 四川退休增加多少養老金
四川省2017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7月底前補發到位;2018年如何調整,政策還沒有出台。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規定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兩部分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7年7月18日
『玖』 四川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次漲了多少
成都退休人員今年養老金上漲幅度總體為5%。繼續釆取定額調整丶掛鉤調整丶傾斜調整的方法進行。
4月17日國家人社部丶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關於2020年繼續提高企業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對2019年12月31日巳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基本養老金。
我們在這里講一下這個養老金的增長待遇,因為養老金的增長待遇,在全國范圍內是統一調整的,雖然說各個地區自行制定具體的調整細則,但是基本上是以省為單位,也就是說成都的退休人員,他的這個養老金的增長是全省范圍之內的統一調整方案,所以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正常調整。
具體自己能夠調整多少錢,到目前為止,因為成都地區還沒有公布實施方案,所以說我們大致可以借鑒去年的調整方案,因為今年的調整比例跟去年是完全一致的,都是按照5%來進行調整,所以說我們可以借鑒去年的方案和水平,那麼進行調整,基本上比方說你去年增長200塊,那麼今年也有可能是這樣的,一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