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湖北省與宜昌市繳社保,退休後的工資一樣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金的核定領取金額是根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多種因素,同時也要根據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因此,退休人員能領取退休金的差別在相同繳費年限和相同繳費基數下省社保和市社保如果參照的社平工資是一樣的話就沒有差別,如果參照社平工資不一樣,就要看哪個社平工資高,那麼那個退休金也就高。
『貳』 宜昌市退休養老金如何計算
村裡交十年,你自己交11年,合計工齡21年,這個要看你退休當年的社平工資是多少才能具體來計算?
『叄』 86年上班到2019年退休宜昌拿多少退休金
86年上班到19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這個退休金是看你總共交了多少年的養老保險,交的多,領的也就越多/
『肆』 武漢的退休工資和宜昌的退休工資是一樣多嗎
退休養老金是全國統一的、2018全國代表大會後退休金提高了5%、具體要看是什麼崗位退的。
『伍』 宜昌企業養老保險退休金
湖北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湖北省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政策為:
一、定額調整。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掛鉤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6%。
三、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東、宣恩、咸豐、來鳳、鶴峰,十堰市的鄖縣、鄖西、房縣、竹山、竹溪,宜昌市的興山、秭歸、長陽、五峰,神農架林區)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目前,全省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已經開始積極行動,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今年前9個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據統計,全省有近490萬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調整到位後人均月增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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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宜昌市退休養老金如何計算
自己繳納部分進入個人帳戶,單位繳納部分進入公共帳戶
現在的計算公式是:個人賬戶的/120+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5
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保而不包的。
中國是未富先老,隨著60、70後進入老年,中國的養老壓力越來越大,社保養老的空賬也越多。
社保養老是保證領取10年的
比如,60歲退休,70歲前去世,則個人賬戶中作為個人遺產;相反,70歲後去世就沒有了。
『柒』 宜昌市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
摘要 你好,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捌』 宜昌的退休金2187元今年應該補多少
『玖』 如何我在外省上班在宜昌市交的社保交滿15年退休工資是多少
首先看你的工資是每個月拿多少工資,並且繳費是不是按百分之百交的養老保險。一般退休金在七百元左右。
『拾』 求專業人士計算。。湖北宜昌 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你可參照北京的計算辦法,最好找到你們那地區的計算公式。
北京市新政策養老金計算公式
1、關於月養老金計發辦法
月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
2、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J =(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
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中有關指標解釋
(1)J 為「基礎養老金」;
(2)C平 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保留兩位小數);
(3)Z實指數(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應繳;
(4)Xn , ……,X1993 , X1992為被保險人退休當年至1992年相應年度各月本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5)Cn-1,……,C1992, C199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應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2),其中Cn-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當年的應繳費月數,C1991為1991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3;
(6)N應繳 為被保險人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
(7)C平×Z實指數 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8)N實+同 為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
(9)以上涉及的繳費年限,均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
(10)以上涉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3、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周歲) (月) (周歲) (月)
40 233 56 164
41 230 57 158
42 226 58 152
43 223 59 145
44 220 60 139
45 216 61 132
46 212 62 125
47 208 63 117
48 204 64 109
49 199 65 101
50 195 66 93
51 190 67 84
52 185 68 75
53 180 69 65
54 175 70 56
55 170
4、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G = G同 + G實
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數×N同×1%
G實 = C平×Z實指數×N實98×1%
(1)G 為「過渡性養老金」;
(2)G同 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3)Z同指數(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1;
(4)N同(視同繳費年限)為實行個人繳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5)G實 為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6)N實98 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
(7)以上涉及的繳費年限,均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
(8)以上涉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歷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
2010年01月01日
年度 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元)
2010 50415
2009 48444
2008 44715
2007 39867
2006 36097
2005 32808
2004 28348
2003 24045
2002 20728
2001 18092
2000 15726
1999 13778
1998 12285
1997 11019
1996 9579
1995 8144
1994 6540
1993 4523
1992 3402
1991 2877
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
一、為貫徹執行《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2006年12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號,以下簡稱183號令),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平穩過渡,順利實施,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1);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其中: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公式見附件一。
三、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期
為使183號令實施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合理銜接、平穩過渡,根據國家確定的原則,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實行五年過渡(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分別按照新辦法和原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並進行比較。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按原辦法計算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基本養老金增長幅度不超過按原辦法計算的20%;2007年退休的,不超過40%;2008年退休的,不超過60%;2009年退休的,不超過80%;2010年退休的,不超過100%。自2011年起,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不再進行兩種計算辦法比較。
過渡期內,兩種計算辦法比較時,按原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使用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封定在2005年的32808元/年(2734元/月)。
四、關於調整最低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
根據183號令第十二條規定,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由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平穩過渡,最低繳費基數的調整實行五年過渡(2007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一個繳費年度)。2007年至2011年各繳費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分別調整為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45%、50%、55%、60%。
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最低繳費基數仍按原標准執行,不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