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宣判欠別人錢,當事人的退休工資(養老保險金)銀行卡會被凍結嗎
如果是經過法院宣判的欠錢不還,肯定是要凍結欠款人名下的所有銀行卡,包括退休工資卡,用來償還欠款。
2. 退休工資卡被地方法院凍結,該怎麼辦
沒有其它辦法,說明你失信被執行了。只有履行承諾,才能解凍。
3. 在職工資卡被法院凍結,退休了還會繼續凍結嗎
人民法院可以在余留本人及其撫養人口必須的生活費用之後,扣留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規定,人民依法在民事判決、裁定執行中,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可以執行該離退休人
員的養老金,但應當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余留必要的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
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4. 作為工資卡還會被凍結嗎
你好,如果因為有其他事件影響,工資卡也有可能會被凍結。如果是法院凍結,通常會有一個生活費用留存。
5. 法院凍結退休工資卡,我就是靠退休工資卡生活被凍結了,怎麼辦。
法院可以依法凍結退休金,該凍結行為並不違規。
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而社會保險基金中的養老保險金一項與退休金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屬於「五險」范疇,這筆資金在勞動者未退休前不能強制執行。
但一旦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這筆資金就轉化為勞動者的退休工資,按月打入勞動者的工資賬戶,這個時候,法院當然可以強制執行,但要給債務人留出必需的生活費用。
(5)退休後工資卡會被凍結么擴展閱讀:
2016年11月11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全國聯網的執行網路查控系統精準定位,趕赴廣西省柳州市兩家金融機構,成功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6千萬元,高效執結了一宗保全案件。
要知道,在以金錢給付義務為執行標的的執行實施案件中,找到並控制被執行人的財產,對於申請執行人實現生效判決所確定的實體權利至關重要。
據悉,人民法院正在進行的以庭審為中心、以司法責任制為抓手的司法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執行體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隨著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執行網路查控系統開始運行和2016年8月海南法院「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的試運行,給執行實施案件中查控被執行財產的方式方法帶來了巨大變革,為緩解「執行難」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持。
6. 想問一下妻子的退休工資卡和工資卡(雖已退休。但還在上班)可以被凍結嗎
社保卡那個是不能凍結的。一般會給留下生活所需要的基本來源的。
7. 退休人員死亡後銀行工資卡會不會被凍結
不會被凍結,但是,在支取時,要出具相關證明,如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公證書,公證支取人為繼承人,多個繼承人的,全部到場,或寫授權委託書,進行公證。
8. 退休工資卡,法院可以凍結嗎
退休工資卡,法院也是可以凍結的。我們這兒有個熟人,因為欠人錢還不上,法院就凍結了養老金的賬戶,每月只給生活費,還限制高消費、坐動車、飛機。
9. 法院凍結退休工資卡合法么
法院凍結退休工資卡是合法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
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9)退休後工資卡會被凍結么擴展閱讀:
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
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