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幹部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0
公務員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退休年齡),比較復雜。
女工人(檔案里為工人身份)50歲退休專,屬女幹部(檔案里為幹部身份)55歲。
高級職稱,或副處級及以上女幹部,60歲退休(可以申請55退)。
男,60歲退休。
如果原先檔案有女幹部身份,離職後個人繳費,可以50歲退休。
提前退休條款: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工作滿三十年的;(2)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滿二十年的。可申請提前退休。
2,有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傷病(需要去做鑒定),男50女45可以提前退休。
以上,針對普通公務員,省長部長及以上公務員,退休年齡無明文法規,一般60-65、70、75或其他年齡都可能。
⑵ 現在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有什麼新規定嗎
沒有,還是女的55周歲,男的60周歲,如果工齡滿了30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⑶ 公務員退休年齡是多少
公務員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定的退休條件為:專
(1)男屬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國家公務員自願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
(3)公務員退休年齡界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四章 第九十二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⑷ 公務員退休的年齡男女各是多少歲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的退休條件為:
第七十八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
(二)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條 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4)公務員退休年齡界定擴展閱讀:
國家公務員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醫療等其它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國家公務員退休後應享有的政府權利。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變。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組織退休公務員學文件、聽報告,參加有關的活動,通報有關情況,使他們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勉勵他們在新的形勢下,繼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發揚光榮傳統,永葆革命青春。
2、生活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務員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公務員實行職務級工資制。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
(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後,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3、醫療和傷殘保險待遇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繼續享受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保證退休公務員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對因公(工)致殘的退休公務員,除發給基本退休金外,另發給因公傷殘保險金。其中對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
4、住房待遇。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住房標准和辦法按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規定執行,並給予優先照顧。
5、喪葬、撫恤待遇。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⑸ 公務員法退休規定
《公務員法》第十四章關於公務員退休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七條 公務員達到內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容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十九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如下:
國發【1978】104號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4)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幹部,應當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