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徽的退休工資漲多少
因為2017年職復工工資增長制和物價水平增加,2018年會繼續調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但如何調整還沒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兩會期間確定調整水平,之後人社部和財政部才會作出調整規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再按人社部和財政部的規定製定具體辦法,經人社部和財政部批准後實施。調整方案出台還有些時日,請耐心等待。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② 安徽省人社廳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細則
③ 安徽涇縣2017年退休工資上漲比例
2017年安徽涇縣退休人員是按照平均5.5%幅度上漲退休工資的,但具體的調整方案還要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及安徽省陸續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
④ 2017安徽退休工資上調何時到位
是會上調的!2017年安徽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⑤ 安徽省退休工資最新規定2017
是會上調的!安徽省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12日已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34號),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已力爭在7月底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⑥ 最新2017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怎麼漲工資
安徽省2017年退休來職工基本養老金調自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安徽省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⑦ 安徽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1、養老金計算是根據參保人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根據你提到的繳費時長的差距沒有辦法說出來差距是多少的2、根據各省養老金調整細則,基本上都涉及到了具體的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以往有些地方是5年一個檔級),所以說調整養老金時還是有影響的3、關於退休年齡,除非企業中身份界定存在問題的女職工,其他人員的退休年齡是確定的,你沒有辦法選擇今年退休還是不退休的。也就不存在合適不合適的問題 祝好
⑧ 安徽省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多少錢
2016年,抄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⑨ 安徽省今年退休工資怎麼漲
安徽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7月底前到位;2018年如何調整政策還沒有出台。
安徽省人力資源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皖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部分。
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90元、140元、180元。2016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平穩進行;要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2017年7月12日
⑩ 安徽省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在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主管部門初審後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其中省管幹部的審核事項,按現行規定辦理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文章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500366.html,轉載請保留此鏈接!。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繫到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平穩進行;要嚴格按照省統一規定,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其中,企業退休人員要全部足額落實發放。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