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內退員工,社保並未辦理社保退休手續,社保公司還在繼續交。再就業是否需要交社保
內退 不算真正的退休,只是繼續拿部分工資不在佔用公司名額的一種方式.社保還是要繼續交的,除非你自己強烈要求轉出,或者能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或者公司內退協議明文不在承擔你的社保.再就業就要繼續保險,如果公司還是繼續幫你交納保險的,你個人部分還是需要定期交納給公司的,哪怕事實上你並為領取工資.而且你代扣部分的個人社保公司都無法正常列支成本的.
Ⅱ 女職工到五十周歲因繳費年限不夠無法辦理退休,單位可以繼續為其交社保嗎
企業單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與職工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雙方根據勞動合同履行的權利和義務同時終止。也就是說,職工達到勞動法規定的退休年齡,男性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社會保險繳費滿15年或以上,可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養老待遇。此時享受到的養老、醫療社保待遇與企業單位無關,由社會保險保勞動障部門負責。
當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會保險繳費未滿規定的15年,不符合退休條件而無法辦理退休時,因法定退休年齡限制,與企業單位勞動關系終止,企業單位不繼續承擔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當月,企業單位將辦理職工社保減員手續,該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停繳費次月生效。
達到退休年齡而養老保險繳費未滿最低繳費年限15年的職工,要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須接續繳納社保費至滿15年。接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規定,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其中按8%比例計入個人賬戶,按12%比例計入統籌基金;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低於在職職工,各地醫保繳費比例並不統一,一般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介於5%左右。
自2018年起,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的,基本上不能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並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待遇。但可以通過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至滿規定年限,其繳費辦法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5年,當延長5年繳費仍未滿15年的,此時可一次性補繳差額至滿15年,並享受養老待遇。
Ⅲ 達到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社保怎麼辦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並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如員工不滿繳費年限,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並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未及時辦理退休的,除經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延期退休人員外,市社保機構停止收繳養老保險費;已繳費的,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市社保機構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退休人員,在受理申請後的30個工作日內按受理當月的規定核定養老保險待遇,並從受理的下月開始計發,受理以前的不予補付。員工經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退休期間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計算繳費年限,不納入繳費指數的計算;個人繳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計入共濟基金。
在補交社會保險方面,一是由單位申請補交:自申請之日起2年內應繳而未繳的時段。二是由個人申請補交(本市戶籍人員):戶籍遷入本市且當時沒有達到國家的法定退休年齡的,遷入後因各種原因未繳的時段。若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終結在本市的養老保險關系。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非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月最低工資。
Ⅳ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想退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嗎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想退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
國務院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屬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是否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法定義務的問題,其實質就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的問題。
應當分兩種情形考慮:
一、勞動者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或已經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自動轉化為勞務關系,用人單位已經沒有義務再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了。
二、勞動者不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未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推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仍是勞動關系,理論上用人單位仍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但是,實際上,根據現行社保政策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是無法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從而單位也就沒有這個義務了。
Ⅳ 到退休年齡但是社保還沒交齊15年該怎麼辦
一、到退休年齡社保沒有交滿15年,有兩種解決方法:
1、繼續繳費,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外地戶籍在深圳辦理養老保險延繳業務
【條件】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的最後參保地是深圳、且在廣東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
【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 ,驗原件,收復印件。
2、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3、銀行賬戶 ,驗原件,收復印件(本人在深開戶的銀行存摺或者借記卡,目前僅限中行、工行、農行、建行、招行、交行、中信銀行)。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需以金融社保卡為扣款賬戶。
4、《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職工及個人繳費人員)》,收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關於完善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規定的補充通知》第二條
二、按月繼續繳費的標准按96號文的規定執行,即「參照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費基、費率繼續繳費」。
關於完善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繳費規定的補充通知(2012年)
第一條 一、《社會保險法》實施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9〕66號)確定廣東省為待遇領取地的參保人,本省戶籍的按《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以下簡稱96號文)
第三條第(四)項第二款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外省戶籍的在最後參保地按規定繼續繳費;繼續繳費地一經確定不再改變。
Ⅵ 到退休年齡未及時辦理,但社保已經停繳了半年,現在還能正常辦理退休嗎
到退休年齡未及時辦理,但社保已經停交了半年,現在不能正常辦理退休的
Ⅶ 已到退休年齡,還在繼續上班,未辦理退休手續,還能繼續交社保嗎
你好,達到退休年齡後,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繳費,則其後的年限不作為計算退休金的繳費年限。
謝謝。
Ⅷ 到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能繼續繳納社保嗎
達到退休年齡需要辦理退休,不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繳納了也不計算繳費年限,除非不夠十五年的,才可以繼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