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可否按工傷待遇標准獲得賠償
這個麻煩了
一般來說,我們工作要求聘用離退休人員要買重商業保險,同時建議購買僱主險,這樣才能保證安全,因為年輕等原因,一旦離退休人員出現問題都是大機率的大問題。
『貳』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的人 主張工傷待遇 如何賠償問題
1)用人單位使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應當適內用《容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2)對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受工傷後的賠償問題,其一,經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主體責任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不適用《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實行一次性賠償;其二,勞動者因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與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對於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會不予支持;其三,關於賠償的項目,根據法律規定以及法院的判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工傷職工,不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他賠償項目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叄』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什麼,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1、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再就業時的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用工內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再容就業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
2、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其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符合民事僱傭關系的特徵,其在務工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中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該答復明確了,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農民工是可以認定工傷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
『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可否認定為工傷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的,由僱傭單位按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本人具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但根據人社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二條規定,其中保安未滿60歲之前就在在該單位工作至今且沒有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也可以進行工傷認定,享受 工傷保險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伍』 我國職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是否還有工傷保險待遇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參加工傷保險。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回,應當退休或者已經退休答,不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人單位聘用不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屬於勞務關系,不能參加工傷保險
『陸』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看半天你的問題,沒看懂。
6級傷殘要求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是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且5級傷殘、6級傷屬於較重的工傷,原則上是不允許解除勞動關系,必須由用人單位繳納各項社保直至退休的。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6級傷殘職工繳納各項社保,那退休相應的責任自然得由用人單位承擔。
但在實際操作中,經常碰到要求一次性解決的(特別是在人員流動性較大的某些行業和某些群體中,都是要求一次性解決,讓用人單位賠一大筆錢了事),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對此也做出了明確規定: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說白了就是一次性解決,以後各種社保由傷者本人自行承擔而已!
個人理解是這樣的(同時工作中我們也是這么操作),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謝謝!
『柒』 浙江省最高院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農民工提出工傷認定的,應不於受理的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中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該答復明確了,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農民工是可以認定工傷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
『捌』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還有工傷保險待遇嗎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只是針對勞動年齡段的勞動者的,已經超過退休年齡,就不屬於工傷保險保障的范疇。如果在工作中受傷,只能通過其他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