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一下是不是在社保局拿到《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核定表》之後的次月就能拿到退休金呢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在原單位領取工資。辦理退休手續後,從次月領取養老金。
B. 當月1日退休當月能領到工資么
對出生日期是當月1日退休的人,當月還是不能領到退休養老金,要到次月起可以按月享受領取退休養老金待遇了。
C.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從哪個月領取,是退休的當月,還是次月領導取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是從退休的次月領取的,退休的養老金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以浙江為例,根據《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下列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從其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滿十年的;
(二)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2011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
(三)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的,參保人員個人可以按照當地城鎮個體勞動者的繳費標准延繳。延繳後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次月只能領取退休工資標嗎擴展閱讀:
《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下列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申請辦理退職的,從其辦理退職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後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繳費年限滿十年和2011年1月1日以後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參保人員;
(二)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參保人員。
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基本養老金應當根據本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按照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和物價增長幅度定期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D. 養老金當月沒辦理退休手續,次月在發放前辦理,能領到退休金嗎
來不及的話,要在下一個月。
E. 當月退休,次月領退休金,當月有工資嗎
親~,如果次月才能領取養老金,則本月單位仍需發放正常工資。
PS:什麼時候退休不是以提交申請材料為準的,是以退休申請審核表上註明的批復時間為准,而養老金的發放也是以審核表的批復時間來發放待遇,所以,審批日期之前的時間不算退休,仍然是在職。
F. 到了退休年齡是當月領退休工資還是次月
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6)次月只能領取退休工資標嗎擴展閱讀:
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G. 退休是按生日當月算起嗎是否次月就能領養老金
是按當月算起。法定退休年月日提前十五天申請辦理退休,當月批復,次月發放退休金。
H. 我的第一次退休工資是從下一個月領取還是隔一個月領取
I. 退休養老金,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呢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養老金是我們依法繳納養老保險以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依法享受的待遇。只要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達到法定的待遇領取年齡,就可以依法享受養老金待遇。對於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要享受養老金待遇,首先要符合法定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以後,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第二個發放養老金;對於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年滿60周歲的當月辦理養老待遇的領取手續,辦完手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發放養老金待遇。
事實上也是,養老金是絕大多數退休人員唯一的經濟來源。政府只有確保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他們才能安心養老,頤養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