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人女性多大年齡退休
從1978年起到現在從來沒有變化,法定年齡現行的政策:男性60周歲。女工人(生回產崗位人員,含下崗答工人,大部分也包括下崗女幹部)50周歲,女幹部(管理崗位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55周歲。特殊工種符合條件提前5年。因病男50周歲,女45周歲。截止到今天,國家還沒有出台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是約在1997年才開始出台的政策。)
B. 幹部身份女職工在工人崗位多大退休
幹部身份女抄職工在工人崗位工作,襲年滿50歲可以退休。
《勞動法》的實施,打破了企業單位各類人員的身份界限,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沒有國家幹部與工人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按崗位確定身份。以前是國家幹部身份的,轉入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崗位條件辦理退休。但各地有一些地方性規定,在工人崗位工作年限應達到2——3年以上。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C.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女生產崗位工人50周歲),勞動合同自然解除,這個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勞動合同不會抄自然解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雙方勞動關系依然存在。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的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應當明確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並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否則視為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D. 工人身份管理崗女性退休年齡
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應該退休。以退休前最後一份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和工作職責為標准,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55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非管理崗位50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 工人退休年齡
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危險崗工人女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1]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F. 在工人崗位的幹部身份女職工多大年齡能退休呢
G. 女幹部50歲轉成工人崗多少歲可以退休
幹部身份女職工在工人崗位工作,年滿50歲可以退休。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7)危險崗工人女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參考資料: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網路
H. 如果說本人檔案是工人(女),但一直在幹部崗位工作,請問退休年齡是多少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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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勞動法》的實施,企業全部要求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在同一企業內,職工的各種身版份界限被打破,工人權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到管理崗位上工作,幹部也可以從事一線工人的工作。因此,在認定退休年齡時,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被聘乾的應當按幹部的條件辦理退休。 具體到全員勞動合同制問題,由於企業全部受《勞動法》調整,應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不存在全員不全員的問題,而事業單位中只有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才全部接受《勞動法》調整,應當實行全員合同制,其他單位則可以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全員實行合同制。如果沒有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在工人和幹部的劃分上就要以檔案與人事局審批為准。
I. 工人身份管理崗女性退休年齡
現在女性退休年齡還是5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