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動法對殘疾人的退休年齡規定,
1、殘疾人的退休政策與正常人一樣,在退休年齡方面為男60周歲,女工人回50周歲,女幹部答55周歲。如果殘疾人想辦理提前退休,必須經市級勞動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繳費年限滿15年,由本人申請,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2、如果殘疾人從事過特殊工種,可以在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時,對1993年底以前實際從事特殊(如高空、井下、高溫及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工作的年限進行折算,可以視同為繳費年限。
『貳』 什麼是工傷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正常退休年齡與法定退休年齡有什麼區別
工傷就是受傷者是在工作中因工負傷或者死亡的,可以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鑒定,確定工傷以後,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正常退休年齡和法定退休年齡沒有區別,是一個意思。
『叄』 殘疾人退休年齡2016年新規定
2017年殘疾人退休有新政來策,源並且已經開始實行了。
1、2017年兩會殘疾人提前退休政策。
國家衛生計生委等權威機構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1981年為67.88歲,2015年達76.34歲。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當前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明顯延長。同時,由於受教育時間延長,很多人首次參加工作年齡明顯延後,因此退休年齡可適當延遲。
2、延遲退休政策出台的目的,並非為解決局部地區出現的基金當期收不抵支問題。但延遲退休實施後,意味著職工繳費年限相應延長,對於養老保險基金運轉總體肯定利好。
3、人社部公布數據顯示,去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2.84萬億元,總支出2.58萬億元,累計結餘3.67萬億元,可以確保17個月的支付,說明養老保險當期運行是平穩的。
『肆』 殘疾人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一個早就已經辦理提前退休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提問的殘疾兄弟:我們殘疾內人、殘疾軍人和疾病容患者一樣,是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網頁鏈接(1978年5月24日五屆人大常委會批准)的規定: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注意:對於提問的殘疾兄弟,一定要去就近的社區、鄉鎮事務服務中心申請「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自費350元左右),然後依據通知的日期,本人去指定的社保局下屬機構--「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進行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只有得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結論的,才可以在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提前退休,如果只有得到「基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結論的,那麼只有提前病退領取病退工資(到法定年齡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領取養老金)。在鑒定中只有一級、二級的殘疾人才有可能得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結論的。
『伍』 工傷的法定退休年齡是
工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與普通勞動者無異,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改辦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直至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陸』 國家規定殘疾人退休年齡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柒』 殘疾人普通員工多少歲退休年齡
這個要看殘疾情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直接就可以退休了,如果只是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男性需要滿周歲,女性需要滿45周歲,具體如下: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7)傷殘人員法定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我國退休以後的費用發放: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捌』 勞動法對殘疾人的退休年齡規定是多少
1、殘疾人的退休政策與正常人一樣,在退休年齡方面為男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如果殘疾人想辦理提前退休,必須經市級勞動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繳費年限滿15年,由本人申請,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2、如果殘疾人從事過特殊工種,可以在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時,對1993年底以前實際從事特殊(如高空、井下、高溫及有害身體健康)工種工作的年限進行折算,可以視同為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