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靈活就業人員沒到退休去世所交社保費能指定由誰繼承嗎
無論是靈活就業人員還是企業從業職工,其社保賬戶內可繼承部分均屬於其個人資產。
對於可繼承的個人資產,其所有人在世時可以採用遺囑等法律承認的指定方式指定繼承人。
『貳』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余額的繼承手續
辦理養老保險余額繼承手續如下:
新規定,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滿139個月,在死者死亡後,死者合法繼承人,可以憑手續,繼承死者養老金賬戶余額,規定是從2014年10月開始執行。
退休(職)前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申請
亡者最後一個繳費單位攜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1、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村居委會出具的亡者與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5、《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見常用表格)。
6、繼承人委託繳費單位辦理手續的委託書
二、核對
社保險經辦機構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繼承手續,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審批表》。
三、確認及領取
繳費單位和繼承人本人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審批表》相關信息進行確認後,由繳費單位攜此表至社保經辦機構復核並出具《財務收據》至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辦理領取手續。
離退休後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申請
離退休人員管理單位應提供以下相關資料至所在轄區社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1、《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見常用表格)
2、死亡證明原件
3、《離休、退休(職)人員及遺屬減少表》
4、領取(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退休(退職人員)增加表》復印件
6、《濟南市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原件
7、《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二、核對
社保險經辦機構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繼承手續,出具《企業離退休人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帳戶繼承額審批表》。
三、確認及領取
管理單位對《企業離退休人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帳戶繼承額審批表》上相關信息進行確認後,領取(繼承)人按照規定至銀行辦理領取手續。
『叄』 被單位勞動解除後自己繼承社保繳費的人,辦理退休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對單位勞動解除以後,自己繼承社保繳費的人辦理,退休的時候呢,只要你提供。到這個公司解除的勞動合同,這個證明還有一個勞動合同就可以了。
『肆』 【急】一方退休後死亡一方無工作但已辦理老年社保,應該怎樣辦理繼承或者退費的手續
找退休前的單位經辦,如果一方生前繳納養老保險,可以退還個人賬戶里個人繳納部分的余額。社保報銷喪葬費。還有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按供養人口計算一個人6個月工資,2個人9個月工資...。不要急著注銷銀行存摺,錢還要打到這個賬戶里。
『伍』 社保卡遺產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社保如何繼承來父母過世後子女不自能繼承社保。但社保中養老保險的賬戶余額可以由所有子女共同繼承,如果父母各自的父母還在世,也有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繼承順序,你奶奶、嬸嬸、弟弟都有權力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社會保險法》規定,要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都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同時,那些未達到15年規定的,參保人可以繼續繳費至15年滿,也可以轉入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享受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剛退休3個月就去世了,交了30年的社保怎麼辦可以繼承嗎
剛退休三個月就去世了,而社保已經交了30年了,雖然社保也是保險的一種,而且社保對於很多的商業保險來說更加的人性化,也具有更好的穩定性,但是即便如此,社保也是沒有辦法繼承的。從社保法律的層面來說應該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會有一系列的變化,所以後來也就變成無法繼承了,雖然不能繼承,但是可以做清算,也就是說可以將這個退休的人的養老金賬戶的余額退還給你。所以如果交了30年社保剛退休三個月就去世了,社保是沒有辦法進行繼承的,只能進行清算。在清算的時候會退還給你你個人繳納的投保金額。所以非常的遺憾,如果剛退休三個月就去世了。那你之前交的社保大部分都上交給國家了,也就拿不回來了,更不存在繼承了。
『柒』 退休才領取幾個月養老金卻不幸去世,交了30年的社保錢咋辦能繼承嗎
交職工社保個人賬戶剩餘部分可以繼承,而且還有喪葬費和撫恤金!第一,職工社保個人賬戶剩餘部分,可以繼承:首先是當事人個人賬戶的余額及利息可以由繼承人繼承,這一點全國是統一的;其次是喪葬費一般1到5千元,各地標准不等;最後是撫恤金,差別在於機關按40個月發放,事業單位20個月,企業10個月,標准有的是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的養老金,有的是以上年度社平工資,這些全國都沒有統一標准。
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資半年或者十個月一次性補貼;有的是按照人頭定額一次性補貼,因為這是由當地社保部門辦理和發放,所以要以當地社保部門規定的政策為准。
『捌』 個人繳納社保退休不久人就不在了,可以繼承嗎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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