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詳細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陳某(女)咨詢,其在某公司工作了將近十年,今年52 歲,因身體原 因近日向公司提出辭職,因公司在其工作期間一直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其要求 公司為其補繳社會保險並支付補償金,未得到公司的應允,陳某詢問能否到勞動 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 條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 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和用人單 位之間就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一般的民事僱傭關系。對於不是基於勞動關系產 生的爭議,勞動仲裁委是不予受理的。如此說來,陳某將無法就要求公司補繳社 會保險的事項申請勞動仲裁,並且筆者了解下來,常州市部分區勞動仲裁委也的 確不受理此類案件。 但筆者在《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印發<江蘇省勞動仲裁案件 研討會紀要>的通知》[蘇勞社(2000)23 號]中發現另一種傾向性意見,該通知 第4 條第1 款規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受理和 處理問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依法不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用 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雙方的關系不屬於勞動法調整范圍內的 勞動關系,故雙方發生的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4 條第2 款規定:「用 人單位招用符合法定就業年齡的勞動者,如勞動者一直在該用人單位工作至超過 法定退休年齡,雙方就社會保險和經濟補償金發生爭議的,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 權益,仲裁委員會應受理雙方的爭議,裁決用人單位限期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 登記和申報手續,雙方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標准補繳法定退休年齡之前 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還應按照勞動者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顯然陳某的情況屬於第2 款,勞動仲 裁委應當受理陳某的仲裁申請。另外,筆者向市社保中心了解,只要是55 周歲 以前,用人單位可以為勞動者補繳社會保險;也就是說,技術上也是完全可行的。 因此,勞動仲裁委應當受理此類案件。
B. 勞動仲裁時,因申請時超過退休年齡被駁回仲裁請求
仲裁駁回後,可以抄向法襲院直接提起訴訟。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超過用工年齡的並不屬於仲裁范圍,駁回仲裁請求符合法律規定;
2、即便不存在勞動關系,也依法成立僱傭關系,依然是受法律保護的;
3、在被駁回仲裁後,可以直接向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C. 53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申請勞動仲裁怎麼辦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發生爭議向人民專法院屬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D. 退休前的勞動仲裁,延續到退休年齡,怎麼辦呢
只要你姐姐在退休後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主張相專應的補償或賠償,都屬是合法的,仲裁委以此為由拒絕受理是違法的。
你姐姐可再次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仲裁委仍不受理時,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如下規定: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 到了退休年齡勞動局因資料不全不給辦退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辦理退休,必須資料齊全,資料不齊全的,勞動部門有權拒絕辦理退休,是專符合國家政策的,當事屬人可以申請仲裁,但是由於自身的原因,不會勝訴。
認真審核資料,是審批退休的必須履行的程序,如果社保部門存在故意刁難,設置障礙,無端尋找理由拒絕辦理,是可以申請仲裁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社保部門存在違法行為,沒有理由申請仲裁。
F. 勞動部門口頭說我的年齡超過了退休年齡,仲裁不受理,下一步怎麼辦
估計你是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還沒有買夠15年,想要單位繼續幫你購買社保吧。
這種情況如果是女的可以跟單位協商,讓單位聘用你為管理人員在55周歲退休,否則只能跟單位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後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再繼續把社保購買滿15年自己再去辦理退休手續了。
G.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詳細
對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勞動仲裁機構在是否受理問題上,不能一概而論,從目前的立法和司法實踐看,應根據爭議發生時勞動者是否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並結合申請仲裁時效作出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勞動法律關系不同於其他民事法律關系,勞動權利義務帶有延續性,法定退休年齡只是勞動者可以據此享受相關社會保險的條件,將其作為勞動關系的法定終止條件,甚為勉強,此二者並不競合。年齡不應成為認定勞動者資格的唯一條件,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資格要根據身份等其他因素綜合確定。
H. 過退休年齡申請勞動仲裁的勝訴幾率大嗎
過退休年齡看是什麼來原因,申請勞源動仲裁。
你1958年出生,2012年8月到酒店工作時,年齡已經54歲了,女職工現在退休年齡還是50歲,剛到酒店你就已經過了退休年齡4歲了,按養老保險的規定,過了退休年齡的人員,單位無法給你繳納社會的。你想要退休金,應該在50歲前的工作單位繳納或,以個人名義參保,酒店方如果不欠你工資,就不違反勞動法,因為酒店沒有義務也沒有法律依據給退休人員交社保。勞動仲裁不受理是正確的。
I. 退休年齡已超二年,需要勞動仲裁怎麼辦
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主張不會被支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回請仲裁的時答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