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職工返聘還要交統籌養老保險嗎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不需要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但可以繳納工傷保險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規定: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一條為了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退休返聘人員已經進入養老保險的保障范圍,所以不需要再繳納養老保險。他們不能重復享受養老保險。內退人員由原單位繳納養老保險,需要由原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局稽查人員都了解此項政策,可以提交相關的說明。
(1)提前退休返聘還要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他地方法規也有相關的表述,就是職工應該參加社會保險。
國家統計部門對於職工的定義是這樣描述的:職工指在國有經濟、城鎮集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和港、澳、台投資經濟、其他經濟單位及其附屬機構工作,並由其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民辦教師、在國有經濟單位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台人員。
『貳』 退休後返聘可以繼續買社保和醫保嗎
對於退休返復聘人員繳制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而養老保險方面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繳納養老保險。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但是,此項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
《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其中就明確規定了退休返聘人員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叄』 返聘企業內退職工需要再次繳納社保嗎
不需要,返聘:聘請離休、退休人員回原單位繼續工作。即聘請的是已經離退休人員,已經超過法定繳納社保年齡限制,因此不需要再次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肆』 公司聘用50歲提前退休的男員工還需要繳納社保嘛
無論他多少歲,只要退休了,就不需要再買社保了,因為他已經開始領退休工資了,社保也是交不了了。
『伍』 退休返聘人員,還能不能繼續繳納社保
不用,因為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有法定義務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年齡內的人員繳納社保。事實上,這些人員包括全日制標准工時或非標准工時用工人員,雙方有隸屬關系。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就屬於非勞動年齡了,應該建立的是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雙方應簽訂的是《勞務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受民法約束,不受《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約束,用人單位就沒有法定義務為你繳納社保了。那麼,在法律許可的前提下,都有哪些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給用工者繳納社保呢?
友情提醒:
對於建立實習、實踐關系的學生,為規避工傷和意外風險,建議用人單位為他們辦理僱主責任險等商業意外險。有條件的,還可以考慮建立商業醫療保險。
『陸』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需不需要繳納社保
退休後又返聘的單位交的社保沒有任何的問題,因為你退休又返聘到工作單位,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是要單獨給你發放相應的工資待遇的,至於你所獲得的社保當中養老金的待遇,是不受到任何的影響的,因為工資性的待遇是由企業單位發放的,而社保的待遇,並不是由企業單位發放,而是由社保基金來發放的。
『柒』 返聘退休員工還需要交保險嗎
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退休養老金待遇審批的退休人員返聘,是不需要參加各項社保繳費的,而且,返聘人員與單位也不是簽訂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勞務合同。
如果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因各種原因(比如養老保險繳費不滿十五年而延長繳費的)沒有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人員,則還需繼續交納社保。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