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四川省南充市養老保險費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四川省政府印發《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保,憑社會保障卡享受各項服務。南部縣有望在全市率先開始試點,具體實施辦法將在本月底之前出台。
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這次出台的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部分構成,為了方便廣大農村老百姓參保,老百姓個人繳費標准分為五個檔次,即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不等。「參保人完全可以自由選擇,多繳多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
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全省也僅僅是試點,南充市南部縣將有望率先開始試點,根據全省的統一規定,在新農保試點地區,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而在養老金發放方面,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2. 南充市養老保險領取標准與成都市標准有差別嗎
目前養老金的演算法是根據繳納地的最低生活標准和平均工資來算的,也和自己交的多少有關系,所以不可能每個人都一樣的,地區之間肯定也是有一定差異的。
3. 南充社保和成都社保的退休金有區別嗎
南充和成都退休金沒有區別。因為南充和成都同屬於一個省,因此退休金沒有區別。省與省之間退休時退休金有區別。
4. 請求南充社保局提前發放2020年1月份退休工資
你以為這兒是南充市社保局網站嗎?這兒是面對全世界的網路知道,社保局領導不在這辦公,在這轉悠,他還不知道網路還有這塊地。
會提前發放,過了十日也就是今天,按時到銀行查詢去吧。
5. 四川省南充市養老保險
根據四川省政府印發《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保,憑社會保障卡享受各項服務。南部縣有望在全市率先開始試點,具體實施辦法將在本月底之前出台。
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這次出台的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部分構成,為了方便廣大農村老百姓參保,老百姓個人繳費標准分為五個檔次,即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不等。「參保人完全可以自由選擇,多繳多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
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全省也僅僅是試點,南充市南部縣將有望率先開始試點,根據全省的統一規定,在新農保試點地區,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而在養老金發放方面,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6. 南充社保退休職工喪葬費及撫恤金標准
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
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和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輸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本《通知》下發的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的相關知識:
一、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按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按哈民綜[1998]43號文件規定日前哈市最低生活標准為140元)。凡享受遺屬補助的,今後隨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變化而相應調整。
二、對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的工作人員的遺屬,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副廳(局)級以上人員的遺屬(含享受副廳級以上待遇的),在保護、搶救國家財產和維護社會治安中犧牲的工作人員遺屬,可在享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5%,對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的工作人員的遺屬,可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三、上述各類遺屬是孤身一人者,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還可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含本通知第二條增加部分)的基礎上再增加10%。
四、工作人員死亡後,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倍以內的,死者單位可按上述標准發給其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倍以上的,其超過部分的50%作為其他遺屬生活費,達不到上述規定標準的,由死者單位發給差額部分。
五、確定死者配偶的固定收入,凡是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的遺屬,仍按黑人聯字[1983]18號文件規定執行。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的遺屬,執行職級工資制的,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地林區工資補助;執行職等工資制的,包括職務工資、津貼(活的部分)和教護齡津貼、地林區工資補助;技術工人包括技術等級工資、崗位津貼、獎金、技術補貼和地林區工資補貼;普通工人包括崗位工資、獎金和地林區工資補貼;在企業單位工作的其標准工資和地林區工資補貼計算為基數。
六、享受遺屬補助范圍、對象仍按黑人聯字[1993]18號文件執行,並以同在一個戶口為准。
七、喪葬補助費由每人800元調整為1200元。
八、本通知從1998年5月1日起執行。其它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7. 2018年交社保15年自由職業一共繳費65000元四川南充能領多少退休金
為467.6元,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7)南充市退休金標准擴展閱讀:
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未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銜接時,可按轉移銜接時當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准,一次性繳納不超過原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
2、各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要認真記錄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按規定長期妥善保存。
3、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逐步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