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退休時省社保和市社保需要合並嗎
(1)、同抄城的社保無需辦襲理社保轉移,參保人離開原工作單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單位工作的,參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單位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就能辦理社保費的繳納。並將會與原社保檔案合並計算繳費時間和累計繳費金額。
(2)、跨地區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參保地時,持身份證到社保局辦理《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到新的就業工作單位參保並繳納社保費後,由參保人或用人單位憑《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向新的參保地的社保局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成功後,兩地的社保合並計算繳費時間和累計繳費金額。
⑵ 目前是兩地交社保以後怎麼合並
國內社保賬號只有一個,毫無必要兩地繳費,即使重復繳費也不會增加個人賬戶,更不會重復累計繳費年限。
⑶ 異地交的社保退休後可以合並在老家交的一起嗎
⑷ 兩地社保合並後,在同等條件下,退休後的退休金會多一點嗎
⑸ 兩地社保合並辦理退休雷要什麼資料
⑹ 退休時兩地的醫保可以合並嗎
1、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參加職內工容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⑺ 兩地兩樣的社保關系合並到底有必要嗎
兩地社保有必要合並。兩地參保的情況,可以進行社保轉移合並,並且只有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能進行轉移。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⑻ 社保如果兩地都有15年可以合並嗎合並以後退休金又該怎麼算
⑼ 退休時,會把曾經兩地繳納的社保自動合並在一起嗎。
現在的政策是不會自動合並在一起,需要辦理一個轉移的手續。
⑽ 社保賬戶退休時才能合並嗎
您好,社保賬戶最好在退休前做轉移合並,因為轉移合並周期較長一般在半年左右,如果不在退休前完成就有可能會影響退休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