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6年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
2016年尚早,退休職工是否增加養老金,尚無消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文件規定,各地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2015年在職職工工資在增長,退休職工養老金應當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慣例,一般都在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國務院才會對增加辦法作出決定。
當前,人社部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頂層設計」,但新的辦法出台還有較長的過程,基本養老金按在職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 增長不會改變。
❷ 重慶市人力源部2016年退休人員漲工資何時兌現
還沒有具體時間,但是針對上海市率先發放2016年退休養老金的情況,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❸ 重慶市企業退休2016年漲工資漲不漲,,,腦殘人社部專家的最新消息(相關文件〉。
工資等級,據以支付勞動報酬。它有工資等級、技術等級標准和工資標准三個要素組成。適用於技術復雜程度較高、工人勞動差別較大、分工較粗及工作物不固定的工種。
崗位工崗變」的辦法。它適用於專業化程度較高、分工較細、同一崗位內部技術差別不大、工作物對象較為固定且勞動強度較大的一線熟練工,例如紡織運轉工、鋼鐵冶煉工等。
❹ 重慶企業退休工人2O16漲工資漲多少的細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重慶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
❺ 2016年重慶萬州社保網退休職工漲工資標准
退休金繼去年實現「十一連漲」之後,今年再次實現「十二連漲」。《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摘要)》顯示,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❻ 重慶今年退休人員何時加工資
重慶市退休人員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補發到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定額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6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三)適當傾斜。
1.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3元;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2.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辦法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❼ 重慶社保局16年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何時補發
國家人社部來與財政部最自近剛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接下來,重慶市政府將會按照這個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估計正式調整提高退休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是從2016年1月份開始補發的。
❽ 重慶市2016年退休職工漲的工資什麼時候補發
9月底前調整補發到位。
重慶市人社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市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我市將有300多萬退休人員受益。
據悉,這是繼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2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時今年還將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本次養老金調整按「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其中,定額調整是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掛鉤調整是指,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傾斜調整是指,對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退休人員符合多項傾斜政策可同時享受。
經過本次調整,繳費年限為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可上漲105元養老金待遇。演算法如下:定額增加的60元+傾斜調整增加的3元 15=105元。
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