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工在內部退養期間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是否有
內部退養與提前退休有嚴格政策界限,兩者既有相同之處,更有不同之回處。相同之答處在於,兩者都要退出工作崗位,都有年齡、工齡限制。不同之處則在於:(1)內部退養後仍是在職職工,仍應繼續參保繳費計算工齡,只是不在崗。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內部退養人員准文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而提前退休則屬於退休人員,不再參保繳費,不計算工齡,勞動合同也已終止。(2)內部退養人員所需生活費由企業發給;而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3)內部退養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方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 由此可見,內部退養只是體制轉軌時期針對部分老國有企業冗員嚴重的問題採取的一種過渡措施。需要強調的是,內部退養不是說凡是老職工均可適用。這里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必須由職工本人提出申請,企業領導不能強迫其內部退養;二是個人申請必須得到企業領導的批准,這是防止關鍵崗位或骨幹技術人才流失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負面影響。上述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企業在具體實施中應當准確把握。
2. 勞動關系必須達到退休年齡後才生效嗎
達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關系還存在,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為勞務關系。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自然人喪失勞動者身份。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3. 交滿15年社保,沒到退休年齡可以申請內退嗎
從敘述看你在職,想內退還沒有內退,內退不是想的事,也不會是你一廂情願的事。
首先你得搞清楚什麼叫內退,企業內部退休叫內退,這種退休你與單位勞動關系還存在,單位還得每月給你投保繳費,給你一定生活費,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正式退休。
你想內退不是一個巴掌能拍響的。
從你說出「還需要每年交社保嗎?」就可以看出你不懂什麼是內退,因此既然這樣就沒有必要費勁,直接辭職走人,走社會想社保繳費就繼續繳費,不想繳費就那樣放著。
4. 2012新勞動法的關於內退的最新規定
2012新勞動法沒有內退的最新規定。
1993年4月20日國務院111號令《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第9條規定:
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國家規定男55歲,女50歲以上方可自願申請內退)。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修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
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並計算。
(4)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擴展閱讀
1994年6月20日勞動部發布的《勞動部關於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4]259號令)規定:
國務院《國有企業安置富餘職工規定》(國發[1993]111號令)頒發後,對於規范企業妥善安置富餘職工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有的企業在分流富餘職工時,採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對距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職工,強迫退出崗位休養(以下簡稱「內退」),剝奪甚至侵害了職工的正當勞動權利,為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行政法規的嚴肅性,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對距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職工,應經本人提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方可辦理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二、企業對在改革中精減下來但又不符合「內退」條件的人員,應該積極為他們創造或推薦新的崗位,也可以提供轉業培訓,在採取這些措施以後,對部分人員可以引向社會或作為企業內部待崗人員,但不能辦理「內退」。
三、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無論是辦理了「內退」或是其他富餘職工,企業都要根據有關規定辦理發放基本生活費,標准不得低於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對確實有困難並已足額交納失業保險金的企業,經勞動部門批准,可以用失業保險金予以補貼。
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按規定辦量退休手續,凡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轉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養老金。
四、各地勞動部門對企業貫徹國發[1993]111號令要做好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堅決制止企業超出國務院規定辦理「內退」的做法。今後,對企業的此類行為要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
5. 工齡已滿35年以上,可還沒到退休年齡,可否辦理內退
文件沒問題,規定也沒問題,就是看企業目前的形勢是不是需要職工內退,並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辦內退的,也就是說內退是企業行為,企業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職工內退。
6. 未到法定退休年齡而又內退人員相關條款
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單位辦理內退的職工單位負責給你一部分生活費並幫你購買養老保險。在這期間你可以自己干點其他的工作補充生活費用。
7. 內退人員法定退休年齡問題
1,內退屬於單位內部制度,並不屬於國家規定
2,正式退休仍然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專年齡辦理
3,男屬滿60周歲,女職工滿5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4,從事特殊工種滿相應工作年限,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5,連續工齡滿十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6,《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8. 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要求內退,是否合法。
1、企業富餘職工
(所謂富餘職工是指企業因生產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生產版,而無法安置工作權崗位的這部分職工)
2、法定的內退條件
(國務院1993年第111號令規定法定的內退條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法定內退條件即男55歲、女50歲))
3、職工本人自願
4、企業領導同意
5、勞動部門備案
在內退程序上:當事人雙方的認可和協商一致。
許許多多企業在執行《國務院[1993]111號》文件時進行了人為扭曲,使內退問題成為很多企業的棘手問題,給社會帶來不良的反響,讓工作幾十年尚有工作能力、工作經驗,且仍能繼續工作的老同志受到嚴重傷害。大搞特權的有權者,不但為自已的子女及三姨娘六舅母安排進入單位大開綠燈,還美其名曰在執行國務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