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銷售人員的退休年令是多少,有文件嗎
一般男60女55
特殊的有延長
國務院關於延長部分骨幹教師、醫生、科技人員退休年齡的通知
國發[1983]142號
頒布日期:19830912 實施日期:19830912 頒布單位:國務院
為了充分發揮現有骨幹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促進教育、衛生、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並考慮到腦力勞動的特點,決定在一九九0年前,對在上述單位工作的講師、主治醫師、工程師、農藝師、助理研究員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含中等師范學校)和高中畢業學歷或經嚴格考核取得同等學力的、教學經驗豐富的中、小學教師中,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本人又願意繼續工作的,經所在單位報請縣一級以上主管機關嚴格審查批准,可將他們的退休年齡延長一至五年,延長後的退休年齡,女同志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周歲,男同志最長不得超過六十五周歲.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人員的退休年齡,仍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上述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中,擔任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的,在達到國家統一規定的退休年齡時,一般應當免去其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使他們集中精力繼續從事專業工作。
本通知下達前已經退休的不再復職.如確因工作需要,本人願意且身體健康的,各單位可臨時聘請他們工作.聘請條件及受聘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本通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解釋。
Ⅱ 新規定後,你退休年齡為多少
2015年國家退來休年齡並沒有任何自調整。
從1978年起到現在從來沒有變化,法定年齡現行的政策:
男性60周歲。女工人(生產崗位人員,含下崗工人,大部分也包括下崗女幹部)50周歲,女幹部(管理崗位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55周歲。特殊工種符合條件提前5年。因病男50周歲,女45周歲。截止到今天,國家還沒有出台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是約在1997年才開始出台的政策。)
Ⅲ 商場銷售員多少歲退休,社保已有15年以上了
退休年齡除了特殊工種,是不以行業劃分的,法定退休年齡女性50歲。
Ⅳ 女性銷售員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現在女的一般都是50歲退休,除非是以前老的國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什麼的管理版人員才算
就算你是權符合管理人員資格的,到50歲的時候按照政策還是會讓你選擇是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一旦確定不能更改。
Ⅳ 商場女性促銷員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屬於職工還是屬於靈活就業人員
這要看商場的性質決定了,如果是個體經營的商場就屬於靈活就業人員,如果是供銷社類的商場就是合同制,是屬於供銷社職工。
Ⅵ 女銷售員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回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答、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女銷售員顯然不屬於幹部,現在的企業性質大部分是改制後的,既不是全民所有制,也不是集體所有制,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幹部,因此你所說的女銷售員退休年齡應該是50歲。
Ⅶ 退休年齡的規定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Ⅷ 伊利集團退休歸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