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一樣,養老首先是按所在地上年職工平均收入水平計算,你想一下市裡和縣里差別就大了去了喔!
『貳』 工齡一樣,在市退休和在縣退休,工資是否有區別
社保是按市級來劃分的,所以退休金沒有區別
『叄』 市社保和縣社保的有什麼區別
市社保和縣社保是沒區別的,但前提是這個縣是屬於這個市,當然也可以合並累加。
樓上說的基數高低差異,在同一個地級市是不存在的,因為不論是繳費基數還是將來退休的計發基數,都是以當地的地級市統計數據為准。比如自由人參保繳費基數是所在地級市上年度最低社會保障工資額,這個最低保障工資額是按上年度全市社會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乘以60%算出來的,在同一個市,不論是在市區還是在下面縣區,這個基數都是一樣的。同理,將來退休計發基數也是按同一個地級市的標准。如果是企業員工,則繳費基數是按企業發放的工資額核定的,與市縣區域無關。
至於退休後每月能領取多少退休費,我簡單教你如何計算。
退休費=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先說你的個人帳戶養老金,你繳社保費時,會有8%金額進入個人帳戶,這個就是你退休時個人帳戶上的存款額,這個存款額除以計發月數(這個有表對應的,60歲退休就是139個月),假設你退休時個人帳戶有6萬元,則你個人帳戶養老金每月就有430元左右。
基礎養老金計算比較復雜,我就簡單點說吧。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月數+歷年來實際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實際繳費月數)。
實際繳費指數=本人月繳費工資÷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呵呵呵。。。很復雜吧?
估計你93年前沒有參保,就沒有視同繳費情況。如果你每個月繳費工資不同,則每個月會產生一個實際繳費指數,參保15年就有180個不同的指數相加再求平均指數,這近兩百個指數你自己都不知道,沒人能為你計得清的,呵呵呵。。這個指數起放大作用的,對退休金影響較大。
按照這個公式,如果已知條件充分,個人還是可以大概算得出來的,我當然是說現在即將退休的人,對於你這種情況不明的,看來專家級都無能為力了,而且將來政策肯定是越來越向好的,以後計算方法怎麼變還是未知數哩。
不論多復雜都好,你會發現將來退休費基數都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有關,所以市縣是沒區別的。
羅羅嗦嗦的,不知能否看得明白,希望能幫得到你。
『肆』 工齡一樣,在市退休和在縣退休,工資是否有區別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現階段是省級統籌,在同一省、直轄市、自治區,對同一勞動者,無論是在那裡退休,計算出來的基本養老金完全相同。當事人在開化或者衡州市繳納養老保險,都是按照浙江省統一的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沒有區別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
浙政發〔2006〕48號
六、積極穩妥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二)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省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1997〕15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滿15年的「新人」,退休時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浙政〔1997〕15號實施前參加工作,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繳費年限滿10年和2011年1月1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中人」,退休時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繳費年限已達到上述要求,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退職,退職時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組成與退休人員相同。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職)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職)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過渡性養老金按照職工本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統一制度前本人繳費年限,再乘以1.4%計發。
本辦法實施後,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規定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