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到法定年紀不需要交社保,怎麼寫在合同里
不需寫在合同里,過了法定退休年紀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企業無法定義務再交社保,雙方可簽勞務合同繼續用工。
⑵ 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買社會保險合法嗎
不合法,約定無效。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
法定義務
,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單位必須繳納社保,否則違法。不買社保的約定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
⑶ 勞動合同上寫有:雙方約定不交社保,有影響嗎,該怎麼處理一下呢,謝謝🙏,已經離職了
不交社保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就是簽了合同也不生效,既然你已經離職了就沒什麼好說的了,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先去勞動仲裁問問看……
⑷ 合同上寫有:雙方約定不交社保,有影響嗎,該怎麼處理一下呢,謝謝🙏
現在是不可以的,離職後可以拿上這個去當地勞動局投訴。
這是單位違反國家的相關政策的,是不允許的。
⑸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勞動合同不能約定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使約定了,也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⑹ 勞動合同中約定不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社會保險是國家保障全體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和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措施,具有強制性。
咨詢,一七零九零三零五四一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進一步規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視為無效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簽訂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
⑺ 勞動合同上寫有:雙方約定不交社保,有影響嗎,該怎麼處理一下呢,謝謝
即便約定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這種約定違反社保條例。
⑻ 聘用退休人員不用交社保
有的是國家財政給發工資,這樣的人,不用交社保,退休後,也是國家財政發退休金,這種不用簽合同。有的不是國家財政給他工資,這些人就要交社保,退休後,交社保局給發退休金,這種退休金就比較少,基本上是和你的工齡和你交社保的長短以及金額而定。簽合同的是屬於聘用制,應該是沒有編制的或者是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進來的有編制的人,是走社保的這種。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⑼ 勞動合同中約定不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勞動合同不能約定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使約定了,也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