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傷殘軍人社保養老金和傷殘撫恤金可以同時領取嗎
我查了一下資料,傷殘軍人撫恤金應當發到去世後的第二個月,沒有找到」依法享受養老保險的,停止發放撫恤金「類似的規定,因此,應該可以同時領取,這和企業職工工傷和養老不一樣。僅供參考。
Ⅱ 退休金和養老金一起拿
退休金和養老金是不可以同時領取的。因為在2014年以前,我國實行的是雙軌制,採取的是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給退休人員發放的通常叫退休金;而企業為退休職工發放的叫養老金。所以自然不可能一個人既領退休金又領養老金。
Ⅲ 殘疾人可以提前拿到養老金嗎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殘疾人作為一個社會的弱勢群體,因為身體某個地方的障礙,導致了失去部分勞動能力,與正常人相比確實顯得有點力不從心,即便是在社會上找個工作都相當困難,而且還受一部分人的歧視。
對於一二級重度殘疾的標准,主要是以第二代殘疾證為標准,以殘疾人的等級標准來辦理,提前享受農村養老金待遇。但對於三四級的輕度殘疾人,養老金需要自己繳納,享受養老金的年齡必須達到60周歲才可以領取享受養老金。
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兩種具體情形在法定年齡中,還包括在企業生產崗位工作五年以上的女職工,可以按照50歲提前退休;在有毒有害特殊工種崗位上工作8到10年,達到目錄內規定標准,男55周歲,女45周歲,可以提前退休;被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00%,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周歲,女45周歲,可以提前退休。
如果比照工傷等級簡單判斷,那一二級一般能被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提前退休。三四級也有希望被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以上一般只能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Ⅳ 殘疾人在領取退休工資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國家的殘疾人優惠政策嗎
殘疾證補貼是在沒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給的,殘疾人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為了更好地發揮稅收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的作用,進一步保障殘疾人的切身利益,經國務院批准並商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同意,決定在全國統一實行新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單位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一)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加計扣除部分,如大於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超過部分本年度和以後年度均不得扣除。虧損單位不適用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辦法。
單位在執行上述工資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辦法的同時,可以享受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對單位按照第一條規定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或營業稅減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本條所述「單位」是指稅務登記為各類所有制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Ⅳ 殘疾人社會養老保險與殘疾人補貼能同時享受嗎殘疾補助金和老年養老金
可以同時享受,因為這是屬於不同類別的兩項社會專項福利,社會保險不管是健康人還是殘疾人都應當強制享受的保障,殘疾人補貼是屬於民政部門的福利。
Ⅵ 殘疾人領社保養老金是什麼
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是解決單位、家庭和殘疾者本人後顧之憂的一項重要措施。殘疾人的社會保險,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會保險一起實施的,按照國家的統一政策規定辦理。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保障的層次、標准、運作等都不一樣。它不屬於社會保障的范疇,保方、參保方都是為了追求利益,因此,參加商業保險完全是一種個人自願、個人出資、個人承擔風險、個人受益的行為。
殘疾人社保繳費標准:
(一)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殘疾人養老待遇: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城鄉重度殘疾人,在一次性足額繳費後,憑本人身份證、獨子證、人事檔案等資料,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按現行政策規定為其計發養老待遇。
(二)已領取養老金和未領取養老金的重度殘疾人死亡,按現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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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有養老退休金和一級殘疾證 病退後還能拿補助金嗎
病退之後,不再領取補助,按月發給退休養老金。
Ⅷ 殘疾人領取退休金能同時享受低保嗎
不可以的。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殘疾退休金和養老金可以一起拿嗎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二、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的范圍和保障標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類人員: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各地要本著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於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按照當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費用和財政承受能力,實事求是地確定保障標准。
保障標准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
所定標准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准相銜接。各地在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時,對第一類保障對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如其原來享受的生活救濟標准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則按原救濟標准發放;對其他保障對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待遇的優撫對象等人員,其撫恤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三、要認真落實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資金,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科目,專帳管理。
每年年底前由各級民政部門提出下一年的用款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預算,定期撥付,年終要編制決算,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各地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加強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保障資金專款專用,不被擠占、挪用。
保障資金的使用要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的定期檢查、審計及社會監督。目前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採取由財政和保障對象所在單位分擔辦法的城市,要逐步過渡到主要由財政負擔的方式上來。
Ⅸ 拿退休養老金的同時能拿殘疾證補助錢嗎
領取退休養老金的同時可以領取殘疾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