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福建省職工養老退休金怎麼算
算退休金是根據你繳納了多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工齡多少年,以及當地社會平均收入多少錢,有規定的公式來計算的。所以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養老金。
⑵ 今年福建省退休金怎麼漲
福建省政府近日發出通知,正式的去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內老金。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容照2015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的。
省政府要求確保於9月30日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發放到位。本次調整范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統籌區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
⑶ 福建省2015年12月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多少錢
國家已經出台政策,按人均10%左右調整,具體細則由各省人社部門制定。2015年度企業退休人員中,凡符合《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條件的,可發給最低基本養老金。2014年度最低基本養老金計發口徑為: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統籌地2013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60%的,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照統籌地2014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0%予以補足。如統籌地2015年度最低基本養老金低於2014年度最低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2015年度統籌地最低基本養老金水平予以補足。2015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按統籌地2014年基本養老金月平均支出總額除以2014年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平均離退休(退職)人數確定。2014年度享受低標准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月養老保險待遇低於統籌地2014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35%的,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統籌地2014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35%予以補足。2014年市級統籌區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2195.39元。每個人調整幅度根據細則計算,望採納!
⑷ 閩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退休金多少
國家的政策尚未下來,等國家有了框架規定後,福建省便會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意見。那時才會知道退休金可以增加多少。時間恐怕要等到明年了。耐心地等待吧!
⑸ 福建省企業退休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⑹ 2015年福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按照調整後的計算退休金嗎
福建新聞網4月28日報道,福建2015年上調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養老金最新消息
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廈門市,下同)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調整後,全省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這是記者昨日從省政府下發的《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的。
本次調整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據了解,本次我省各地調整的標准並不完全相同。按照《通知》,本次調整的月增加標准由4部分構成:定額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與我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部分,福州市每人月均增加35元;與個人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月發養老金標準的3%調整增加;與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5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退職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通知》明確,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省級統籌企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又訊省政府昨日發布《關於增發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群體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於2014年12月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中部分群體(不含廈門市,下同)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根據《通知》,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含在2014年度新納入統籌並於當年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對2014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23元的,補齊至2023元後,再參加2015年基本養老金調整。
《通知》明確,以上增發對象均不包括統籌企業中離休幹部、「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
⑺ 2O19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調整方案
福建已經公布2019退休金調整方案,自己注意當地媒體發布的消息。
⑻ 福建省退休養老保險怎麼計算方法
福建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1995年底前參保人員)。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8)2015福建省退休金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