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查詢:
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專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屬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個人帳戶對帳單:每年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將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對帳單發到每一個參保人員手中,通過個人賬戶對賬單查看繳費和帳戶記錄情況。
2. 2017年退休金什麼時候補發,補發幾個月的
省財政廳和人社廳已經發出聯合通知,要求各地在7月份將養老金調整到位,這個月都會到賬的,放心吧!
3. 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什麼時候能夠拿到。
你那邊是什麼省份,大部分省份調整養老金都是7月底完成。
4. 今年退休養老金上漲的錢什麼時候補發到帳
四月中旬,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此次養老金調整什麼時候能落實到位?對此,人社部表示,文件印發後,各地區將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區要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目前為止,全國僅有上海出台並落實了調整方案,其他省市有關調整細則都未出台。
5. 誰知道2018年退休職工漲工資什麼時間補發
2018年退休的人員,不漲工資,要想調整退休金就得明年了。
6. 今年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什麼時候補發到位
2016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補發時間還不確定。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各地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補發時間還不能確定,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7. 河北省2018年上漲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補發多少
河北省退休人員2018年上漲的養老金在7月底前補發,最遲是在9月底將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回。調整方案如下:
一、答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掛鉤調整:1.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2.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7年12月份的月養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1. 高齡退休(職)人員按年齡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80周歲以上分三個年齡段,分別增加20元、30元、40元;2.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人員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3. 企業退休(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滿15年至滿25年期間的增加6元,滿26年以上的增加12元。
8. 退休金補發什麼時候幾月份發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回,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答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9. 2018年退休補貼是哪個時候補發的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