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人在入了外國國籍,在中國還能拿退休金嗎
入了外國國籍,在中國工作應該還是可以拿到退休金的,這是不是跟外地戶籍在北京工作,退休以後在北京的社保局領取養老金是一個道理啊。
B.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加入外國國籍如何審批
什麼審批???如果是退休,只能一次性把你交的社保取出,這已經是外國國籍,和單位沒有關系,又不是單位讓你加入外國國籍的
C. 已取得外國籍的怎樣領取國內退休金
領取辦法:
1、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駐外使領館或者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
2、由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居住在尚未和我國建交的國家的,須經駐該國並已與我國建交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
3、支付單位,憑上述證明,按期支付應得的款項。
「外籍華人可領退休金」的政策早在1985年就出台了。當年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僑政司、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就已經發布過《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
其中第一條提到,「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的精神,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
(3)事業單位外國國籍退休金擴展閱讀:
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的待遇:
(依據:《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
二、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在國內途程所需的車、船費、行李搬運費、旅館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財政部關於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辦理;國外途程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本人自理。
三、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應該按照其原工作單位的現行規定,發給喪葬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或救濟費。
已在國外定居的直系親屬,須按照本規定第一條公證、認證手續,向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提供退休、退職人員死亡證明書和供養直系親屬生存證明書,才能享受本條規定的各項待遇。
四、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除按照第一、二、三條規定享受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五、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經批准又回國居住的,原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應該按照退休、退職的規定,與本單位其他退休、退職人員同樣對待,但是對其中一次領取了五年退休費、退職生活費。
在國外居住不滿五年的退休、退職人員,應從出國之月起計算,在滿五年之後方能享受本通知第一條的各項待遇。
六、本通知同樣適用於獲准到港澳地區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和離開我國到外國或港澳地區定居的外國籍退休、退職人員。
七、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出國定居的待遇,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其手續可以參照本規定辦理。
八、本通知自發出之月起實行,過去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按本通知執行。已按過去有關規定一次領取了五年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現仍在國外或港澳地區居住的人員,其待遇不再變動。
D.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後領退休金,加入外籍後繼續領養老金還需要再辦理什麼手續嗎
只要在中國就不需要再去辦理什麼手續,如果你要去外國生活就要到社保局辦理將剩下的錢一次性取出來。
E. 加入外國國籍,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怎樣處理
這兒假如說是早已達到二項規定能夠一切正常領取養老金的老年人添加外國國籍了呢?還是不是還可以再次領取養老金?腦中的第一個念頭一定是不能領取,由於早已添加了外國國籍,歸屬於外國人,不會再是我國國籍,應當就不可以領取大家中國內地的社保了。那麼真的是那樣嗎?
因此 在添加外國國籍得話一定要留意和辦理退休的一個順序。如果你是辦理退休以後再去移民投資得話,那麼你便能夠按月領取養老金了,不然也只能是退還你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F. 加入外國國籍還能領取退休金嗎
可以的,我們老闆娘就是嫁了外國人,但在中國還有交五保,所以到了退休年齡是有得退休金拿的
養老金是對職工退休後不能再從事勞動的一種保障。
只要單位和職工繳納了養老保險費,職工退休後,只要還活著就應該領取養老金,而不論其在什麼地方。1982年勞動人事部、國務院僑務辦、中國銀行、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出的《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勞人勞[198242號)規定,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原來享受因工殘廢補助費和由民政部門支付的殘廢金,出國定居後也照常發給。這些待遇可以由受委託的國內親屬代領。如果需要寄出國,可以到當地中國銀行,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兌換成外匯寄出。但是,在享受這些權利的同時,他們須每半年向支付待遇的單位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或當地公證機構出具的生存證明書。退休待遇可以支付到退休人員死亡止。去世後,可以按國內標准領取葬喪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或救濟費。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外的退休人員,不論定居與否,不再享受國內的醫療保險,但回國看病的,仍可繼續享受。
G. 入了外國國籍還能在中國領退休金嗎
在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法定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照法定程序內經容過批准,加入外國籍的,能夠領取國內基本養老金。
H. 陝西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退休金如何領取
正常領取。
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
勞人勞[1982]42號
各縣、市、自治區勞動、人事、財政、民政、公安局(廳)、外事辦公室、僑務辦公室、中國銀行、總工會、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同意,現對獲准出國定居的國營企業、事業和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的退休、退職人員的待遇處理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及副食品價格補貼、糧(煤)價補貼、企業職工的因工殘廢補助費,以及由民>部門支付的殘廢金等,由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發給(殘廢金由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向本人原居住地的民>部門領取),或由受委託的國內親友代領,直至本人去世為止。支付此項待遇所需外匯,由當地中國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頒發的《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駐外使領館或者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由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居住在尚未和我國建交的國家的,須經駐該國並已與我國建交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支付單位,憑上述證明,按期支付應得的款項。
二、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在國內途程所需的車、船費、行李搬運費、旅館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財政部關於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辦理;國外途程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本人自理。
三、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應該按照其原工作單位的現行規定,發給喪葬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或救濟費。已在國外定居的直系親屬,須按照本規定第一條公證、認證手續,向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提供退休、退職人員死亡證明書和供養直系親屬生存證明書,才能享受本條規定的各項待遇。
四、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除按照第一、二、三條規定享受待遇外,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五、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經批准又回國居住的,原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應該按照退休、退職的規定,與本單位其他退休、退職人員同樣對待,但是對其中一次領取了五年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在國外居住不滿五年的退休、退職人員,應從出國之月起計算,在滿五年之後方能享受本通知第一條的各項待遇。
六、本通知同樣適用於獲准到港澳地區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和離開我國到外國或港澳地區定居的外國籍退休、退職人員。
七、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出國定居的待遇,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其手續可以參照本規定辦理。
八、本通知自發出之月起實行,過去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按本通知執行。已按過去有關規定一次領取了五年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現仍在國外或港澳地區居住的人員,其待遇不再變動。
勞動人事部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中國銀行
中華全國總工會
1982年6月7日
I. 如果入了外國國籍,還能在中國領退休金嗎
在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法定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照法定程版序經過批准,加權入外國籍的,能夠領取國內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