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兩個身份證買兩份社保怎麼處理
公民不能同時持有兩個身份證,也不能同時參加兩份保險,不能合並,只能退回一份保險,達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辦理退休,領取一份養老保險待遇。
B. 一個人有兩個身份證,在兩個地方同時享領取養老金,怎麼處理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你的問題是
一個人有兩個身份證
在兩個地方同時領取養老保險專金
怎麼屬處理?
首先這個屬於嚴重的騙保行為。
對於騙保行為,
國家已經立法有嚴格的懲處規定。
可以根據騙保金額的大小。
影響的惡劣程度等等依法進行審判。
除追究違法所得以外,
還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甚至判刑入獄。
C. 一個人兩個身份證兩份社保,咋辦退休
退休辦理手續:抄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D. 一個人有兩個身份證,交了兩份養老保險,請問怎麼合並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回十日內為其職答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一個人有兩個身份證,如果號碼信息一樣的,工作地的養老金可以轉回到戶口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繳納的社保合並,如果身份證信息不一樣的,視為兩個人,不能合並。
E. 一個人有兩個身份證,交了兩份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1、前提是兩個身份證都是參保人本人的,參保人可以拿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版地公安分局開權證明,證實兩個身份證為同一人,並選擇保留其中一個身份證為現持有身份證。
2、參保人拿身份證、戶口本、戶籍地公安分局證明,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更正與現持有身份證不一致的社保檔案。
3、如果參保人兩個身份證分別參保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段重復的,兩個參保帳戶合並時,需要清退其中的一份。
4、如果參保人兩個身份證分別參保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段不一樣的,可以申請將其中一份養老保險遷移到現參保地養老保險帳戶合並,遷移合並的養老保險,不影響參保人的累計繳費年限。
遷移辦法:拿身份證、社保卡到遷出地社保局服務大廳申請辦理遷出社保辦理一張繳納憑證,拿遷出繳費憑證到現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社保帳戶合並即可。
F. 本人持有兩張不同的身份證,己領取養老金幾年,該取消哪張身份證呢
嗯?一個人怎麼會有兩張不同的居民身份證(實質是不同的公民身份號碼),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怎麼會給你辦理過退休領取養老金手續的?怎麼核實你過去的已經繳納過的社會保險金的?這個應該是漏洞,現在不是取消哪張居民身份證而是我們如何向當地社會保險中心舉報的惡性事件了。
G. 兩個身份證號碼,但是號碼不同買了兩份養老保險
如果是2個人的身份證應該沒有問題,但你說你哥哥用?
正常來說一個人只能交一份社會保險,將來也只能領一份養老金的
H. 我有兩個不同身份的身份證都是真的如果同時上兩份養老保險觸犯法律嗎
這是不可以的,因為養老保險的對象是特定的人,而並非身份證。身份證只是起到身份的證明作用。
從一般情況來看,一個人只有一個身份證,並且身份證的號碼也是唯一的。你有兩個不同身份的身份證,並且都是真的,這只能是一種特殊情況。但是養老保險只是針對特定的人,因此你不能上兩份養老保險。
但是你可以購買其他商業保險,以作為養老保險廠為補充。這也是另一種穩妥的選擇。
I. 兩個身份證一個養老保險
這你得去問有關的管理部門了,這玩意,不是一樣人能幫你解決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