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繳納社保,沒到退休年齡就病逝了,賬戶裡面的錢能拿回來多少
㈡ 如果社保買夠15年,但還沒到退休年齡已經死亡,怎麼辦錢可以退還嗎
社保買夠15年,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費用不會退還,但可以被繼承。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社保如果沒退休人過世了錢能取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㈢ 交社保沒到領的年齡就去世了,錢可以退嗎
可以退。如果參保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死亡的,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本金及利息。這部分錢全國政策應該是一樣的。個人繳費額是每年的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20%。其中8%計入。個人帳戶,12%計入統籌基金。相當於個人所。繳費總額的40%計入個人帳戶(如繳費總額8萬元,計入個人帳戶的是3.2萬元)。除繼承個人帳戶外,還發放一次撫恤金和喪葬費。這部分錢各地的政策可能不太一樣。我所在地執行的是:以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每繳費一滿1年發放1個月的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最多發20個月。的撫恤金。(如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為4000元,繳費年限為19年8個月,則一次性撫恤金為4000乘以20,80000元),再發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標准2個月的喪葬費約9000元。最後繼承人可以拿到個人帳戶本息,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具體多少錢根據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計算,但可以肯定大於你所繳納的錢。再次提醒:我說的不一定就是你們當地的政策,你們當地的具體政策,還請向你所在地的養老保險部門了解。
㈣ 我自己交社保,如果沒到領社保年齡,人死了,交的社保錢能拿出來嗎
我想問問又到交養老保險金的時候了,到六十才能領錢,如果沒有活到那個時候這錢怎麼辦,交了這么多年,還能拿出來嗎
㈤ 一個人交養老保險後沒到退休年齡去世了,那前面交的所有的錢能退嗎
一個人交養老保險後沒到退休年齡去世了,以前繳納的養老金是不能退的,但是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可以被繼承,且會給予一定的喪葬補助和撫恤金。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㈥ 社保繳滿15年還沒有退休但是人去世了,社保錢能退出來嗎,退的比例是多少
遇到這種情況遇到已經繳納的社保費是可以全額退回的,退回的部分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是不可以退還給個人的,家屬在社保辦理已故人員手續時社保會自動結算,包括喪葬費、最後一次退休金以及未用完的個人醫保部分和已經繳納但未享受的社保金。
㈦ 如果沒有到退休年齡人去世了個人交的那部分保險費可以取出來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http://ke..com/view/4601001.htm,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2.但實際操作中各地政策差異不同,有很多地方的社保局在公民自然死亡後是可以提取個人帳戶的社保余額的。
㈧ 社保買了,還沒到退休年齡就死亡了,錢還能拿出來嗎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版經辦人的身份權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㈨ 社保交十五年了如果沒到退休死了還能拿回來錢嗎
社保交十五年了如果沒到退休死了,個人賬戶上的金額是可以拿回來的:
上述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