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滿釋放人員可繼續領退休工資嗎
目前該方面的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或者說是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第三,根據《監獄內法》第三十七條 對刑容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由以上可以看出,刑滿釋放人員應該享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
同時,例如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的有關文件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後可以按照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被判處徒刑緩期執行的,緩刑期間繼續發放養老金,但不參加調整。
2.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還能領退休金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專
「退休人員屬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3. 退休了違法判刑,退休工資還內能拿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法規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退休制度是規定職工在年老或因病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生產或崗位後養老的條件、待遇等事項的制度。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犯法紀被判處徒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所發的勞社廳函[2001]44號文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由此可見,以上規定均明確了退休人員因犯罪被判處徒刑,在服刑期間應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未剝奪刑滿釋放後退休人員應享有的退休金待遇。因此,你阿姨在刑滿釋放後,仍應享有退休金待遇。你不用擔心其下半生的問題。
4. 判有期徒刑還能領取退休工資嗎
按照目前法律有明確規定,退休人員犯罪會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服刑期間,是不能享受退休工資待遇的。等服刑期結束後才可以繼續領取退休工資。如果經過判決,被改為無罪的,退休工資要補發。
5. 刑滿釋放人員可繼續領退休工資嗎
養老保險因入獄後,刑滿釋放後,可以領取養老金。
犯罪入獄服刑人員是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或者提取的,需要等刑滿是否後,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公積金政策使用或者提取公積金。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
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此前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
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
6. 因違反法律被判刑,刑滿釋放後,還可以領養老金嗎
違法犯罪人員在服刑期內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可是在出獄後則能夠再次領取。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退休職工被判拘留,刑期及其之上刑罰,或是被收容教養的。在服刑時間或是老教期內是終止派發養老金的。
自然,這種一成不變的懲罰措施全是給這些犯罪嫌疑人的。而針對大家這種遵規守紀的人而言,就算是法律法規制訂得多麼的嚴,這種處罰也不會牽涉到大家的身上。
而往往對這種犯罪嫌疑人開展懲處其關鍵目地或是期待他做個善人。可是,你以前做錯事,那麼就務必給自己付代價。
最終請還記得:善人和壞蛋是不一樣的!那麼,針對這件事情,你們怎麼看?養老金該發嗎?
7. 退休後犯罪還能領退休金嗎
服過刑能可以繼續領退休金。
法律依據是《刑滿釋放人員優惠政策關於進專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屬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十一)城市(含城鎮)戶籍的刑釋解教人員在服刑、勞教前已參加失業保險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或恢復失業保險待遇。
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
8. 被判刑了,出獄後,還可以領養老金嗎
有的犯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時候有可能啊,是屬於快要退休這種情況,然後刑期滿了出獄,這個退休金對方是不是也可以全部拿著了?
犯罪出獄後有退休金嗎犯罪入獄,不能辦理領取養老保險手續,出獄之後達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的,可以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當日)後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15年的,可以補繳至滿10年或滿15年,享受養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處於被剝奪政治權利處罰當中之影響。
2、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間(不包括緩刑、假釋或監外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3、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判處刑罰緩刑期間,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若緩刑被撤銷收監獄服刑的、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
緩刑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暫予監外執行至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原來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退休金一般來說的話,和犯罪這種情況沒有必然的聯系,但是在犯罪期間是不能辦理養老保險手續的,這個可以在出獄之後自己去繳納15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