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能直接辦理離職嗎
可以直接要求用來人單位源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單位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自行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
用人單位不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的,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辦理。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貳』 @到退休年齡的員工需要先辦理退工 才能退休嗎
這個有點不太合百理哦!如果辦理退工那就等於退出事業單位了!那度人家問不會認賬的!假如你是老闆就假答如!你有部下要退休了在辦理退工誰還管?已經和版事業單位沒有任何權關系了!
望採納!謝謝!
『叄』 已經過了退休年齡的員工,單位可以辭退嗎
如果已經享受退休待遇,單位是可以辭退的。
『肆』 用人單位以到退休年齡已到辭退員工
法理分析
首先支付經濟補償是一種賦義務行為,應由法律明確規定,否則不能強制當事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實施後發現,目前仍存在大量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後未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又已喪失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由此帶來處理難題。
為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作出了進一步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此可看出,後法對前法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一個有效的補充。
但是,兩部法律均未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因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法律並未賦予用人單位在此種情況下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故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7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伍』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
可以,員工到了退休年齡,企業應當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退休手續。如需繼續聘用,可以另外簽訂勞務合同。
『陸』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系嗎
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了就直接退休,勞動合同自動解除,不用什麼手續的,如果單位不肯為你辦理退休手續,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反映情況。
『柒』 到了退休年齡工廠可以辭退員工嗎
達到退休年齡
按照規定辦理
退休手續就可以
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
『捌』 如果退休年齡到了,自己要求離職可以嗎
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為什麼還要離職,正常退休多好,這樣少了好多麻煩,建議你正常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