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以工代干 中級職稱退休的工資應該按什麼標准發退休金
在沒實行新的退休年齡時仍然按工人身份年齡退休。退休金按中級職稱對待。
⑵ 教師退休的工資是多少
隨著養老金的持續上漲,三類教師的退休工資也實現了「飛漲」的趨勢。第一類教師是工齡超過35年的教師。只要你在教師崗位上干過了35年,那你的退休金計算標准就是全市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的本息/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⑶ 以工代教人員聘了教師資格證,享受了教師工資,那退休身份該怎麼算
⑷ 代課教師交社保退休工資政策代課師工資和正事教師有多大差別
2016教師工資改革最新消息:代課教師養老保險問題
代課教師是指在公立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他們被稱為民辦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開始,教育部為提高基礎教育的師資質量,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但不少偏遠貧困山區因財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這些空缺仍需臨時教師來填補,他們轉而被稱為「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雖然沒有任何「名分」,且沒有完全享受教師的待遇,卻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著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據報道,西部地區代課教師約占教師總數的20%。教育部宣布,在短時間內,將清退仍然存在的44.8萬中小學代課教師。在大中城市,他們從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到職稱評定、業務培訓等各種評優活動,均無法與正式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甚至連每年教師例行體檢這種福利代課教師也沒有資格享受,他們是實實在在的「鐵人」。代課教師也集中在那些公辦教師不願意去的偏遠地區,通常是那些「一個老師,一所學校的」。他們的工資不可以超過在編教師1/3,是「磚窯黑工知識分子」的代名詞!形容事情做的比別人多,但獲得的報酬卻僅僅是在編教師的1/3不到。與「事倍功半」、"事倍工半"是近義詞。
代課教師產生原因
一是在學校教職工編制相對不足的情況下,聘用代課教師可緩解教學力量不足的矛盾;
二是學校拿出適當比例的空編用於聘用代課教師,有利於搞活學校內部的用人機制,還可避免今後因生源萎縮而帶來的教職工分流壓力。
三是政府為節約財政,逃避責任,甚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1995年施行的《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當時的勞動部還專門發文稱:《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平等的享有各種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侵害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工資來源
2008年以前,有的地方代課教師工資由鄉鎮財政撥付,「目前,代課教師的人員經費由其聘用的學校自行籌集,而不是由市、區財政統一核撥。因此出現了代課教師同工不同酬、待遇不對等的問題。」
薪酬和待遇可能是代課老師最不願提及的痛楚。在「深圳論壇」,有一名叫阿劍的網民有這樣一段話:「我是一位年輕的高級教師,是內地原來所在學校的語文學科主任。多次應邀到省市組織的高考研討會上講學,發表各類文章400多篇。經常被所在地新聞部門采訪,可是我到了現在所在的學校後,只能拿到3000元的工資,可能不到深圳在編同級別教師的1/3。而那些新分來的教師就是10000元,他們享受的各種保險、福利、獎金卻沒有我們的份。」在采訪中,許多代課老師形容自己的代課生活是「愛著並痛著」。這個「愛」來自於她對學校、對職業的眷戀,這個「痛」源自她的身份。
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策,但代課教師的養老保障有一個大方向,以下介紹代課老師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參保辦法
本著本人自願的原則,參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一)基本養老費的繳納
從1996年1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比例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辭退前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由當地財政負擔12%,個人負擔8%;被辭退後所需繳納的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
補繳基數為參保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1995年12月31日前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二)個人賬戶
1996年1月1日起,按繳費基數的8%,為參保人員補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三)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及繳費滿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條件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參保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累計繳費仍不滿十五年的,可允許其繼續繳費至15年,其基本養老金從交滿15年的次月開始計發;對參保時已超過男60周歲、女55周歲,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其基本養老金從補繳資金到位的次月開始計發。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參加今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條件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分別按死亡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和10個月的標准給予喪葬補助費和遺囑撫恤金,其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金計發
參保人員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批准後,其月基本養老金按下列公式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蓄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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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以工代教退休教師已退休二個月又不退休了有免回的餘地嗎
⑹ 2017年教師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領取如下: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內資×a+本人指數化容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⑺ 原民代教師18年教齡退休能領多少退休金
原民代教師18年教齡退休能領多少退休金?
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內。退休職工容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當事人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沒有具體數據,是無法計算退回休時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答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⑻ 為什麼我公辦教師退休按以工代教
國人部發2004年63號文件,「受聘人員原則上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本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且在所聘崗位退休(退職)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⑼ 事業單位以工代干退休工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