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過渡性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過渡性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基本養老金,即大家口頭所稱的養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資,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三部分組成。
計算「中人」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新制度(或「統賬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賬戶,則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享有人群: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人,享有過渡性養老金。 [5] 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拓展資料: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㈡ 請問過渡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過渡性養老金復,是指實制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前參加工作,在實行繳納養老保險之後到達退休年齡的人員,才有過渡性養老金,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繳費,實行個人帳戶,則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隨著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不斷增加,會逐年減少,逐步消失
㈢ 工資改革後退休人員按過渡期辦法領退休金,過渡期是什麼意思
你的說法與理解都有問題。1994年建立社保個人賬戶,就開始投保繳費了。之前是沒有投保繳費的,這段國家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處理。 因此社會就出現三種人,一種是一天保也沒投過的退休人員,一種是既有投保年限還有視同年限,另一種就是完全是繳費年限。
因此就出現了,退休金不同的計算辦法:1、為老人老辦法;2、為中人過渡辦法;3、為新人新辦法。 你所說的就是2,也就是退休金計算辦法,這個辦法過渡到企業中再也沒有這種人了,這個辦法也就終止了。
㈣ 我想問一下現在退休養老金是怎樣演算法過渡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按不同的參加工作時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分為「新人」、「中人」和「老人」。那麼,這幾類人的退休養老金具體是如何計算的呢?他們享受的基本養老金內容有什麼區別?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哪類人的待遇包含過渡性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
1、新人:
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退體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1)月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職工本人各繳費年度當年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平均繳費指數時,1992年底前的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按1.0確定,與1993年之後的每年實際繳費指數合並計算)。
(2)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表
退休年齡按整年計算有餘數時,按滿1年確定對應的計發月數;退休(職)年齡不滿40歲的,按40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
(2)中人:
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四部分組成。
月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與「新人」相同。
月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4%
月調節金2006年按130元發給,以後每年月標准遞減13元。
(3)老人:
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仍按我省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4)為使新老辦法平衡過渡,設置5年過渡期。
在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時,職工平均工資以2005年我市計算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准,平均繳費指數統一算至2005年12月。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按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計發標准所形成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按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高於原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時,高出部分按比例核定發給,2006年退休的,按20核發;2007年退休的,按40%核發;2008年退休的,按60%核發;2009年退休的,按80%核發;2010年退休的,按100%核發。2011年1月日起,新老辦法不再比較,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執行。
㈤ 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哪些人可以領取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是指,在1992年養老金個人賬戶成立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則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
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過渡性,顧名思義,就是針對養老保險建立以後,很快就要退休,讓他們完全從頭繳費來不及的人。
享有人群:
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人,享有過渡性養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5)退休金的過度金啥意思擴展閱讀: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舉例:
鍾某1967年1月參加工作,1990年調入本市並按規定繳交養老保險費,2006年9月退休。
其1990年的繳費工資為400元,1991年為500元,1992年為700元,1993年為800元,1994年為1000元,1995年為1150元,1996年為1300元,1997年為1500元,1998年為1700元,1999年為1900元,2000年為2100元,2001年為2400元,2002年為2800元,2003年為3100元,2004年為3600元,2005年為4000元,2006年1~9月的繳費工資為4200元。則:
一、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一)計算自1967年1月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指數:
1967年1月至1992年7月共307個月繳費指數均為1;
1992年8月~12月5個月的繳費指數=700/494=1.4170;
1993年各月的繳費指數=800/679=1.1782;
1994年各月的繳費指數=1000/881=1.1351;
1995年各月的繳費指數=1150/1023=1.1241;
1996年各月的繳費指數=1300/1209=1.0753;
1997年各月的繳費指數=1500/1378=1.0885;
1998年各月的繳費指數=1700/1532=1.1097;
1999年各月的繳費指數=1900/1726=1.1008;
2000年各月的繳費指數=2100/1920=1.0938;
2001年各月的繳費指數=2400/2162=1.1101;
2002年各月的繳費指數=2800/2352=1.1905;
2003年各月的繳費指數=3100/2162=1.2963;
2004年各月的繳費指數=3600/2661=1.3529;
2005年各月的繳費指數=4000/2706=1.4782;
2006年1~9月的繳費指數=4200/2706=1.5521;
(二)計算平均繳費指數
平均繳費指數=(1×307+1.4170×5+1.1782×12+1.1351×12+1.1241×12+1.0753×12+1.0885×12+1.1097×12+1.1008×12+1.0938×12+1.1101×12+1.1905×12+1.2152×12+1.3529×12+1.4782×12+1.5521×9)/477=1.0715
(三)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706元×1.0715=2899元。
二、計算享受比例
享受比例=30%+(25+7/12-25)×1%=30.58%。
三、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2899元×30.58%=884元。
鍾某的過渡性養老金為884元。
㈥ 已經退休了怎麼辦過度性養老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