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離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201吉林省退休工資工齡工資是多少?
根據《關於2015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第二條的規定: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二、退休人員工資計算方法
1、退休人員收入=(退休前工資 崗位津貼)×X% 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 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2015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第二條的規定: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 吉林省退休調整工資怎麼調
2017年吉林省退休工人是按照平均5.5%幅度上調退休工資的,但具體的調整方案還要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及吉林省陸續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
3. 吉林省退休職工2018年漲工資方案
北京方案
每人每月普漲45元
目前,北京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3770元/月,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
據介紹,北京市2017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運行平穩,當年基金收入1945.4億元、支出1153.7億元、結餘791.7億元。此次調整後人均增長210元左右,與去年基本相當。這也是北京市第26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今年為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採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就是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將增加45元。
同時,2018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待遇偏低適當多加錢
北京將退休人員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如果退休人員按照每檔的標准發放後還低於下一檔調整後水平的,將進行差額補足。例如,養老金調整前處於「3770元(含)-5270元以下」檔位的,調整後低於3830(3770+60)元的,將補足到3830元。
4. 2021年吉林省退休漲工資細則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2021吉林省退休漲工資的細則,我認為這個細則可能是沒有出台吧,現在才幾月份呢?
5. 吉林省2019退休人員工資調整工作什麼時候開始
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工作按照人社部的部署都正在運作,5月31日前報部回審批。批回以後各省還要進答行一段時間的工作,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也要到六七月份甚至八九月去了。耐心等待吧!不過無論何時發放都會從元月一曰起補發!
6. 2020年吉林省企業退休工資怎麼漲
2020年,吉林省企業退休工資怎麼漲?現在還沒有看到官方的政策,所以還不了解怎麼漲?
7. 2020年吉林省退休漲工資怎麼還沒出台呢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9元。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7)吉林省退休上調工資擴展閱讀
標准
一、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繼續採取階梯累加的辦法確定標准;
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掛鉤比例一致,為1%。傾斜調整按國家政策確定傾斜群體,主要向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及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工傷退休人員進行適當傾斜。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由於疫情影響,為紓解企業困難,我省實施「減免返緩降」社會保險費一攬子政策舉措,在基金減收、財政收支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繼續提高養老金的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擔當。
8. 2019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老保漲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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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版手續並按月領權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詳見: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6〕65號
9. 吉林省退休職工漲工資怎麼個漲法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關於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17號
各市(洲)、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省直管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4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三)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在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有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妥協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