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標准有哪些
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如果最低工資1560元,是職工實際拿到手的數額不得低於1560.但退休返聘人員不受這個限制,工資哪怕是1元也是不違法的。
㈡ 退休人員返聘 最低工資標標准
退休人員返聘,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受最低工資保護,勞務報酬由雙方協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㈢ 教師返聘工資一般多少
退休員工返聘,與單位不再是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從事返聘工作,單位支付的報酬,不是工資,是勞務費,具體數額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由雙方按照市場價值協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㈣ 退休人員返聘需要執行最低工資標准嗎
退休人抄員返聘,不是勞動關襲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受最低工資保護,勞務報酬由雙方協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㈤ 退休員工返聘工資一般是原來的多少
退休後返聘和單位之間成立僱傭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工資不受集體合同、最低工資、同工同酬原則的限制,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
(資料來源:網路:退休返聘)
㈥ 退休後返聘工資標准
退休之後返聘工資沒有固定的標准,可以和單位協商。
㈦ 教師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教師退休工資=(退休前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對應的比例。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工資,主要是根據工齡來算的,在沒有實施養老保險政策前,職工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實施養老保險政策後,就按實際繳費年限來算。因此,對於普通職工來說,養老金的高低主要根據繳費年限(繳費時間)決定的。
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就越多。對於普通職工來說,工齡概念也慢慢淡化了。
目前社會上呼聲比較高的,就是教師工資按照當地公務員水平確定,工資收入不低於公務員,一旦兌現這個問題,教師退休後工資或將大幅上漲。眾所周知,教師的工資中績效工資佔了很大一部分,老師即使在職在崗,績效工資也難以全部拿到手。
有一個好消息,退休後雖然沒有了績效工資,但是如果按照公務員待遇,符合規定的各種節假日福利和養老職業年金一旦落實,退休待遇可能要超過在崗工資。而且還有一個好消息,在退休以後,中小學的教師是退休以後,也可以拿到關於教師的全額的政府特殊津貼,此外,每月的教齡津貼也是正常發放的,並不會因為教師已退休而取消。
㈧ 教師退休返聘工資
教師退休的返聘工資是根據各地區的差異而不同的。那如果教師是知名教師,特級教師,優秀教師,而所在地區的平均工資又很高那退休返聘工資就不會低,相反在其他的地區就不會太高。但如果是普通教師的話,返聘工資也就是中等水平。
㈨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適用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最低工資規定》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也指出,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由此可見,退休職工在法律上已經失去了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現行勞動法律不再把他們納入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被返聘後,雙方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所以王大爺作為退休人員已經退出了勞動者隊伍,在目前的勞動法規中並沒有規定其必須獲得不低於最低工資的報酬。
當然,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返聘人員有權和用人單位協商簽訂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