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般在國有企業干多少歲就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退休時在企業管理內崗位的(不分容幹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退休時在企業工人崗位的女職工(不分幹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女職工,仍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幹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齡執行。
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職工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因工緻傷,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② 國企女職工,中級職稱,中層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目前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所以你的退休年齡是55周歲
祝好
③ 請問企業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目前規定,企業男性無論是否幹部身份其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0周歲,女幹部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
1、《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
……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延遲退休政策計劃於2017年公布,屆時幹部身份如何退休目前不得而知。
④ 王律師你好,請問擔任國有企業部門負責人的女職工(屬於單位中層幹部),退休年齡是50周歲還是55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
⑤ 各級別領導退休年齡
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退休年齡)至少有45、50、55、60四個檔位,比較復雜。注,都是算周歲。版社保要夠十權五年。
退休年齡,依據參保類型、性別、工種等不同而不同。
女工人50歲退休,女幹部(公務員、或檔案里為幹部身份的國企人員等)55歲。
副處級或以上女幹部、高級職稱的女性,60歲退休(可以申請55退)。
男,60歲退休。
2001年(這個年限,各地不統一)之後首次參保,按靈活就業身份交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女士55歲退休。
如果原先按國企女工人或檔案有女幹部身份交的養老保險,失業後個人繳費,可以50歲退休。
如果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都是60歲退休。
提前退休條款:
1,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工作滿三十年的;(2)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滿二十年的。可申請提前退休。
2,有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傷病(需要去做鑒定),男50女45可以提前退休。
3,從事特殊工種(比如高空、特殊繁重體力勞動10年;井下、高低溫等9年;電焊、油漆、輻射等有毒有害8年)
滿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
另,省長部長及以上公務員,退休年齡無明文法規,一般60-65、70、75或其他年齡都可能。
⑥ 正處級和副處級領導幹部的退二線年齡
正處任職市級單位副局抄級在57周歲。一般正處級和員工在55周歲 。
退居二線是指我們黨為了使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得到延續與發展,對在職官員或企事業領導幹部接近退休年齡在職官員或企事業領導幹部,提前解除領導職務,而擔任相應級別顧問或調研員職務,但仍享受原崗位的政治、經濟待遇做法的政策概括。
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對黨政領導幹部年齡都進行了初步規定。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穩定;除達到退休年齡、健康原因、辭職或罷免等情況者,應當任滿一個任期。國家級領導幹部一般沒有明確的退休年齡規定。
退居二線是指原本在領導的崗位上,由於年齡原因,(一般年齡是在51--53歲),上級組織安排年輕人員接替其職務。
退居二線後,大部分正常上班,只不過不再履行領導職務,大多冠以調研員的稱謂,有的可以不上班,同樣享受原來的職級待遇。這是幹部制度,也是新陳代謝的需要。一般適應於科處以上的領導。
⑦ 國企中層幹部退二線年齡
由各企業決定,沒有統一規定,一般定在退休前5~8年。
⑧ 央企正處級男領到退休年齡,退二線年齡是多少
無統一規定,由企業自行制定政策。一般提前3年的多,提前5年的也有。
⑨ 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到了退休年齡必須要退休嗎
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年齡和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的,應該退休,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必須退休。
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