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招聘了已超過退休年齡的人,該如何簽合同或者繳納保險
對於來已超過退休年自齡的人員來說,其再就業歸屬勞務關系,只能與企業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與企業的的法律權利和義務由聘用協議與《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我國民事法律規范確定。我國《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也就意味著超過參保年齡了,所以這類人員即使再就業,也不存在繳納社保的因素。 因此,對於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後再就業的工作期間生病,單位承擔什麼責任,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了。
Ⅱ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能否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
超過退休年齡,就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主體了,簽了勞動合同,也不能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享受權利的,所以直接簽訂勞務協議。或者聘用協議會更好的,與用人單位之間按僱傭關系處理。
Ⅲ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因為退休年齡只是法律規定的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齡限制,並不代表就沒有勞動能力,就喪失繼續參加勞動的權利。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Ⅳ 請問我公司有聘用一位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可以與其簽協議嗎
可以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內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容(三)》第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Ⅳ 物業公司保安保潔55周歲以上該簽合同還是協議
合同。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退休年齡的,可以聘請。必要的保險如意外、人身等還是要買的。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Ⅵ 已達退休年齡人員與公司應簽訂什麼樣的協議
退休員工改簽聘用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也不需要再交納社保。
Ⅶ 已達退休年齡員工如何轉簽勞務協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者到達
法定退休年齡
,
合同終止
,用人單位不需要
支付經濟補償
。不需要提前通知員工,因為退休時間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最好還是通知一下,這樣就做到位了,因為要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Ⅷ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協議怎麼寫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已不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法規。因此,勞動者因工作需要留用,應當與用人單位就工作崗位、勞動報酬、因工負傷的處理等協商一致後,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在協議中就相關問題做出明確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