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人退休工資何時補發
企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早在年前塵埃落定。
行政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因為部分省市視同繳費指數辦法沒有確定,暫以2014年9月工資標准按老辦法計算,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視同繳費指數計算辦法確定之後,即會重新計算。但是,行政事業單位「中人」按新辦法重新計算之後,並非一定會增加基本養老金,有可能會比現標准低。低於現標準的,按現標准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② 有企業經歷的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什麼時候能補發工資待遇
每個企業的福利待遇都不一樣,而且還是根據各地的政策來決定了。但是,事業單位退休會有很多的福利待遇,至於什麼時候能補發。這要根據你當地的政策。
③ 公務員中人退休工資什麼時間補發
企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早在2006年前塵埃落定。
行政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因為部分省市視同繳費指數辦法沒有確定,暫以2014年9月工資標准按老辦法計算,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視同繳費指數計算辦法確定之後,即會重新計算。但是,行政事業單位「中人」按新辦法重新計算之後,並非一定會增加基本養老金,有可能會比現標准低。低於現標準的,按現標准執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④ 退休中人什麼時間發放正式退休金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葫蘆島退休中人什麼時候補發工資擴展閱讀
記者查閱各地實施方案發現,總體與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待遇沒有變化;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根據「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按照退休時的工資水平和繳費情況核定養老金。
關鍵在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數量龐大,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占絕大多數,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將有何變化?記者調查發現,國家規定為「中人」發放過渡性養老金,並為「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其間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
「保低限高」:如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老辦法,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高於老辦法,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
記者采訪寧夏、江蘇等多省區社保部門發現,各地在「保低限高」原則下設計的方案都能夠保證廣大「中人」的退休待遇基本不降低。
「新辦法的相關系數是在確保『中人』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倒推算出來的,這樣設計的初衷是為了實現新老政策銜接、穩定過渡。不讓改革的人吃了虧,也不能讓新老辦法出現太大差距。」寧夏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崔新穎說。
據金維剛介紹,前些年我國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就設置了5年過渡期,現在養老「並軌」情況更加復雜,所以將過渡期延長至10年,確保「中人」的待遇能夠保持平穩。
⑤ 2019年退休遼寧省葫蘆島退休中人工資啥時候理順呢
遼寧2010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政策具體調整辦法 具體調整辦法為,全部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
⑥ 退休人員什麼時候補發工資
人社部、財抄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各地的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⑦ 退休中人工資這么長的時間到不了位,何時補發省政府應該有一個說法,讓大家才放心,大家都在盼。
去六中人工退休中人工資這么長時間不到位 何時補發 省政府應該有一個說法 讓大家猜放進大家不要著急 政府會有一個很好的回答的
⑧ 2019年遼寧省葫蘆島退休中人工資啥時候理順呢
2019年遼寧葫蘆島退休中人工資的理順需要等一段時間,現在合並資料庫的工作還沒有最後完成,完成了就該知道。
⑨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工資何時兌現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按照本辦法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新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按照本辦法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中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9)葫蘆島退休中人什麼時候補發工資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市、縣(區)要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機關事業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適當充實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服務設施。
2、在閩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單位、省直機關及所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由省級機關事業社保經辦機構集中經辦管理。
3、市直機關及所屬單位、縣(市、區)直機關及所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分別由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保經辦機構經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