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是怎麼規定的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一)男年滿六十周歲,版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權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❷ 事業單位女聘用幹部退休年齡如何界定
聘用制幹部和來專業技術人員源退休時計發退休費和退休後增發退休費的標准可參照本人退休前所聘用的行政或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加以確定。此規定不涉及本人職務認定問題。
聘用制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退休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也可按工人工資標准計發退休費和退休後增發退休費。
❸ 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法定退休年齡到底怎樣界定
按照黨和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幹部的離休退休年齡為: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部長,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省政府省長、副省長,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人,正職一般不超過65周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周歲;擔任廳局長一級的幹部,一般不超過60周歲;其他幹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身體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批准可提前離休退休。確因工作需要,身體又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任免機關批准,可適當推遲離休退休。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經選舉任職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委員,政協正副主席、常委,在任屆末滿時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一般可待任屆期滿後,再按有關規定辦理離休退休手續。
高級專家的離休退休年齡,一般應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對少數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下述機關批准,離休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副教授、副研究員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最長不超過65周歲;教授、研究員及相當這一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最長不超過70周歲;曾任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政協常委以及各民主黨派領導職務的高級專家和學術上造詣很深、在國內外享有很高聲譽、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有特殊貢獻的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和著述工作。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中,擔任行政領導職務和管理職務的,應當免去其所擔任的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以使他們集中精力繼續從事專業技術或文化藝術工作。特殊情況經任免機關批準的除外。
專業技術人員中,1990年以前對在教育、衛生、科學技術部門工作的講師、主治醫師、工程師、農藝師、助理研究員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含中等師范學校)和高中畢業學歷或經嚴格考核取得同等學歷的,教學經驗豐富的中、小學教師中,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本人又願意繼續工作的,經所在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主管機關嚴格審查批准,可將他們的離休退休年齡延長1-5年。延長後的離休退休年齡,女同志最長不超過60周歲,男同志最長不超過95周歲。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人員中,擔任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的,一般應免去其擔任的行政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使他們集中精力繼續從事專業工作。
女幹部除執行上述有關規定外,一般應55歲離休退休。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工作的縣(處)級女幹部,凡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願的,其離休退休年齡可到60周歲。
上述人員中,在有關規定作出前已經辦理了離休退休手續的,不再復職。
❹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年齡是怎樣規定的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一)男年滿六十周版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權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❺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的有關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一、退休許可條件:
(一)、幹部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人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公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申請材料
(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審批表》《機關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審批表》;
(二)工作人員檔案於養老保險手冊。
三、許可程序
(一)工作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當月,用人單位提交《退休審批表》於養老保險手冊;
(二)核實其檔案年齡、工資標准及繳費記錄;
(三)符合條件的,核發《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
拓展資料: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❻ 事業單位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事業單位法定退休年齡,男性為60周歲,女性為50周歲。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6)事業編退休年齡是怎樣界定的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條工人退休、退職後,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生。
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糧食還沒有過關,對增加城鎮和其他吃商品糧的人口,必須嚴加控制。因此,家居農村的退休、退職工人,應盡量回到農村安置,本人戶口遷回農村的,也可以招收他們在農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退休、退職工人回農村後,其口糧由所在生產隊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