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有何規定是按2015年的基數算嗎
1、不是,應按照2016年的基數計算
2、2017年事業單位退休後的法定工資最新養老金計算辦法。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3、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帆培梁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1)事業單位退休工資2017擴展閱讀:
1、事業單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紀50 年代,成型於1978 年。當時國務院下發《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基本確立了幹部退休制度,其內容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和撫恤善後等。1986 年,國務院下發《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2、1992 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改變退休金實行現收現付、全部由國家包下來的做法。1993 年,國務院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對退休金的計發基數、比例標准做了詳細規定。
3、1994 年開始,雲南、江蘇、福建等地先後發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有關文件,並開展試點工作。據原人事部有關資料顯示,截至1997年,全國28個省(區、市)的1700 多個地市、縣開展了試點,其中19個省(區、市)政府出台省級方案,全國參保人數超過1000 萬人,約占機關、事業單位人數的1/3,但是各地試點適用范圍差別較大,實施細節也各不相同。
4、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態運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 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 ,具體比例由試點省(市)人民政府確定,因退休人員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由單位代扣。
5、個人工資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做實個人賬戶的起步比例為3% ,以後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達到8%。
6、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本方案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7、建中改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為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統籌考慮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㈡ 事業單位2017年退休工齡37年教齡21年,退休工資應按百分之多少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版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權,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㈢ 2017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2016-2017教師退休工資新標准 () 201612月31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保險待遇員(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差額供款事業單位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調整政策勞合同制工)自20161月1起調整基本養金 (二) 退休員按繳費限(含視同繳費限含折算工齡同)調整基本養金繳費限滿10及其退休員繳費限每滿每月增加3.5元;繳費限滿10退休員(含建設用農轉工退休員)每每月增加35元;繳費限滿15建設征農轉工退休員每每月增加52.5元 (三)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金水平2513元/月退休員(包括高級專業技術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按繳費限調整養金基礎再按述辦調整基本養金繳費限滿30及其每每月增加45元;繳費限滿20滿30每每月增加40元;繳費限滿10滿20每每月增加35元;繳費限滿10(含建設征農轉工退休員)每每月增加30元;繳費限滿10建設征農轉工退休員每每月增加35元述員調整基本養金超2773元/月 (四) 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金基礎退休員再按列絕額調整基本養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金前月養金低於2513元每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金2513元及其低於3500元每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金3500元及其低於4500元每每月再增加50元;養金4500元及其每每月再增加30元 (五) 經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評審通並退休前單位聘用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准高級政工師及勞部門批准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金基礎每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高級工程師經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評審高級專業技術員每每月再增加220元述員增加基本養金低於2773元/月補足2773元/月(含退職高級專業技術員) 教師退休工資計算 退休工資=工資*(工齡/定工齡)*((75-定退休齡)/(75-退休齡)) 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12*(75-退休齡
㈣ 2017年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增加多少
為確保實來施機關事業單源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銜接,對「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百分之二十第三年退休的人員〈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31日〉發放百分之三十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百。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2014年所出的並軌文件、只是一個標准、從2014年10月1日起—2024年9月30日止。
㈤ 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6月退休,退休工資核算為什麼按照2014年工資基數核算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改革,從2014年10月起執行新的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但對於201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之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沒有個人賬戶,自然也就不存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實行過渡性養老金。按2014年計算的,就是過渡性養老金,即當事人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前(2014年9月30日之前),視同繳費年限的養老金。
(5)事業單位退休工資2017擴展閱讀: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㈥ 2017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規定的及調整最新消息
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規定及調整都是隨著各所在省的具體規定來執行的。目回前全國31個省市的政策早答己出台並在九月底前將調整的工資發放到位。今年對調整不會再有新的政策了!有也要到明年了!不過十九大召開在即,或會傳來振奮人心的大好消息!耐心等著吧!
㈦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版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權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消蠢迅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拿此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檔逗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㈧ 事業單位退休退休人員2017年漲多少工資
肯定是會上漲的!2017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已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回整水平,為2016年答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最遲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㈨ 2017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有何規定是按2015年的基數算嗎
退休人員根據當地的財政收支情況漲工資,不同地區,會有差別。 1、公務員的工齡是從任版命權為公務員之日所屬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屬月份的年數(不滿1年時,每個月按1/12計算)。 2、退休的公務員、軍人、私立學校教職員(不適用公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私立學校教員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為公務員時,按照本人意願,根據以前的年金法計算的工齡或服役時間可以與第1項的工齡合並計算。 3、任用為公務員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現役軍人或不是志願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時間可以計入第1項的工齡。 4、給予退休津貼時,除了因下列情況以外的離職期間,需從工齡中減去其1/2。 (1)因公負傷、職業病; (2)按照兵役法服役時間; (3)被國家機構,外國機構臨時僱用; (4)執行其他法律規定的義務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的工齡。(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