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新規定多大年齡退休
60周歲
根據目前規定,無論是職工社保、靈活就業人員社保還是城鄉居民社保,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申請退休,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⑵ 查一下社保什麼時候退休
這個還需要查嗎?男性60歲、女性50歲,只要社保繳費年限15年以上,就可以退休了。
⑶ 靈活就業後參加企業社保什麼時候退休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退休,退休後能否領取養老金要看是否滿足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⑷ 職工社保什麼時候退休年齡
依據《社會保險法》女性50歲,男性60歲,在此年齡之前到16周歲都可以買社保,已經超過正常退休年齡以後,就不能再參保了。男退休年齡是六十周歲,女退休年齡是五十周歲。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社保繳多少年可以退休
十五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職工社保什麼時候退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⑹ 退休社保什麼時候辦理
保險來小編幫您解答自,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
⑺ 個人交社保女性退休年齡是多少
是55歲,個人交社保靈活就業的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保險後,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折算。
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7)職工社保什麼時候退休擴展閱讀:
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應按規定保留,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中心時,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年齡偏大且接近企業內部退養條件、再就業確有困難的,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由企業和職工雙方協議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方式、繳費期限、資金來源、擔保條件及具體人員范圍等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新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自謀職業者及採取靈活方式再就業人員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有關辦法執行省級政府的規定。
⑻ 退休社保什麼時候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